詐富婆915萬還假和解 男判刑7年
楊姓採筍工結識吳姓富婆後,多次向吳女要求金援高達900多萬,並表示女性親友參加婚禮需要金飾,得手後變賣抵債,還開假本票取信吳女,新竹地院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偽造有價證券罪,共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罪所得915萬6500元沒收。
債台高築的楊男多次向吳女佯稱投資皮包買賣需要資金、在外討債需要負責小弟生活開銷、圍標工程需要打點有力人士、從事賭場生意需要資金、車子壞掉需要維修等藉口尋求金援。又騙吳女說母親參加他人婚禮需佩戴金飾、阿姨的女兒要結婚也需佩戴金飾,商求吳女提供。
吳女一共轉帳915萬6500元給楊男,把首飾也都出借,楊男立即將金飾變現,並連同詐騙款項用以抵債、花費殆盡。事後吳女屢屢追問款項如何返還?楊男為安撫吳女,竟偽造多張本票應付。
吳女發現求償無門因而提告,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楊男枉顧吳女信任詐取財物,又另偽造本票,加上楊男雖坦承犯行且與吳女達成和解,承諾分期賠償但都沒給錢,甚至企圖假裝和解騙取減刑、緩刑機會,犯後態度實屬糟糕,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