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交際費 外交官休職1年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外交部禮賓司副總領事林文和,任職駐檀香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副總領事時,涉將18筆私人飲宴費用核銷公帳詐領「副館長交際費」2650美元(約8.1萬台幣),被依貪汙罪刑判確定,遭監察院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林辯稱因外館辦公費不足才出此下策,請求輕判,但公懲會仍判決林休職1年,林將損失薪資上百萬。

林被控7次詐領18筆「副館長交際費」共2650.82美元,核銷他宴請非公務關係的美籍友人、台灣留學生、僑胞及其他駐館到檀香山出差、參加講習或觀光旅遊人員費用,遭廉政署查辦。事後林認罪並繳回台幣8.1萬元犯罪所得,高院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他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定讞。林另被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

公懲會審理時,林辯稱支出全屬公務,因駐處「辦公費」嚴重不足,無法核銷,不得已才在「副館長交際費」項下報支,並無詐領公款情事。另他已被判決褫奪公權確定,應無必要再受懲戒處分。林並稱,他對外交事務頗有貢獻,且他犯後自白犯行,繳回不法所得,犯後態度良好,請求勿判決他休職以上的處分。

但公懲會認為,林所為非屬外交禮賓之業務範圍,更無任何增進國家利益、照顧我國旅外人民之必要,明知交際費報支作業,應依外交部規定辦理,竟以不實文書詐取公款,嚴重影響公務紀律,判決休職1年。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休職「休其現職,停發俸(薪)給」,不得申請退休,復職起2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 更多新聞報導

騙女吃催眠口香糖 惡狼硬上奪處女
有夠衰!阿伯蹲馬桶 機車破門而入
LINE Pay被盜刷 一覺醒來負債50萬
超衰!帶蘋果未申報 女乘客罰萬元
女友贏千萬賭金 男全私吞還劈腿

--------------------------------------

Yahoo奇摩新聞歡迎您投稿!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用文字表達你的觀點。投稿去—–>https://goo.gl/iy5T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