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交易列爭議款後銀行仍撥款 金管會:輸入OTP後就需付款

身穿黑色上衣帶著口罩,李小姐在鏡頭前說出自己信用卡被盜刷的經過。

她是在去(2023)年的11月4日凌晨2時多,手機收到一封偽裝成來自電信公司的簡訊,內容強調她的會員積點只要再消費100元,可以兌換大賣場的禮券。

由於之前有收過這類簡訊,因此點下去,沒想到是詐騙遭盜刷6萬5000元,立刻在10分鐘內聯繫發卡銀行,要求停止付款並報案,但銀行端僅願意暫列爭議款,而後仍將款項撥予詐騙集團,因此找上立委林岱樺開協調會。

陳情民眾李小姐說道,「客服也答應我,他說會在電腦的螢幕上備註欄寫網路詐騙不要付款的那個字,可是他們90天以後還是要收。」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表示,「3月13日我們開過打詐這樣的記者會,現在2週之後我們接到這樣的陳情案,凸顯了在打詐當中,金融機構它確實是打詐環節安全網當中的一個大漏洞。」

林岱樺表示,政府近來攜手金融業者聯合打詐,但從銀行的處理方式可以明顯看到不僅未能及時阻止款項給詐騙集團,反而在後續要求被害人支付信用卡卡費,有漠視客戶權益之嫌,因此呼籲業者應避免僵化機械依流程行事,加強金融安全與消費者保護措施。

金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朱衛華指出,「民眾只要輸了OTP,依照國際卡VISA、MASTER組織的規定,銀行就有付錢的義務,民眾要求止付,實務的作法上面是比較難去執行。」

金管會表示,為了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在國內的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或是卡組織裡都有規定,還是可以申請爭議帳款,再由發卡機構、發卡銀行去跟對方的收單銀行了解狀況後,再做可否退款這件事。

未來還是會請金融機構協助持卡人做好風險控管,也提醒民眾使用信用卡交易除了OTP簡訊認證外,也要看清楚消費金額、幣別以減少詐騙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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