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最高台判30年 羅瑩雪:刑度夠重

詐騙最高台判30年 羅瑩雪:刑度夠重

為了肯亞案,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法務部羅瑩雪互嗆民粹,甚至拍桌,但當天下午,兩人再度面對面,針對刑法是否能嚴懲詐欺?有一段長達40分鐘的交鋒,再加上立委顧立雄助陣,讓羅瑩雪最後說出,刑法最重判到30年的懲罰已經足夠。

台灣司法到底有沒有輕放詐騙集團?立委段宜康要法務部司法院說個明白。

法務部長羅瑩雪vs.立委段宜康:「經過我們檢察官辛苦蒐證,然後起訴了送到法院之後,被法院放掉的比例有多高,能不能告訴我們,這個要回去統計要回去統計。」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vs.立委段宜康:「刑法修正339條之4,修正以後這些好像是沒有,這樣送到法院來就馬上放掉的。」

負責審判的司法院,說不可能輕判,只是連法務部長都認為,台灣法律寬容對待詐騙集團,這問題難道是出在,法律對詐騙集團無法嚴懲嗎?事實上,為了懲罰詐騙集團,2014年修改刑法,增訂339條之4,規定假冒公務機關等詐騙行為,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而且是一罪一罰。

法務部長羅瑩雪vs.立委顧立雄:「他只要騙一個人,就可以判1年以上對不對,如果他騙10個人,他數罪併罰的結果,一罪一罰最高可以判多久,30年那你認為這樣夠不夠,我沒有認為它不夠啊。」

法務部長羅瑩雪vs.立委段宜康:「這個刑法法條你到底有甚麼不滿,我沒有說不滿沒有不滿,法條我沒有任何不滿,所以法條沒有問題。」

在顧立雄段宜康輪番砲轟下,終於羅瑩雪鬆口,說刑度沒有不夠,讓段宜康,忍不住這麼嘲諷。

法務部長羅瑩雪vs.立委段宜康:「陸委會外交部對肯亞,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表現出來的強硬抗議不滿,法務部特別地低調,特別地溫和特別的善良。」

說要心平氣和質詢羅瑩雪的段宜康,還是講到忍不住快發火,肯亞案羅瑩雪惹惱好幾個立委,也讓段宜康一個下午講了40多分鐘,非得問個水落石出不可。(民視新聞張玄會、欒秉宙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