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金融機構逾千萬元 3華人被捕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宣布,三名華人因涉嫌詐騙金融機構超過1000萬元並通過國外加密貨幣交易所洗錢,於16日被捕,並被控四項罪名。

被捕的三人分別為31歲的高忠實(Zhong Shi Gao,音譯,下同)、37歲的徐乃峰(Naifeng Xu)和41歲的蔣飛(Fei Jiang),三人分別報住紐約法拉盛、布碌崙(布魯克林)以及奧克拉荷馬州。

根據紐約南區聯邦法院的起訴書,三人從2018年至2022年間夥同他人使用不同的帳戶相互轉帳,然後謊稱這些轉帳未經授權,要求受害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將「損失」的財產先行「賠付」給出帳的帳戶。在當事銀行調查結束發現上當時,他們早已將贓款轉移到國外的加密貨幣平台中。

檢方透露,三名嫌疑人在詐騙時,首先會招募一些來自中國大陸或台灣的外籍人士,讓他們在紐約等地的多家銀行開戶,並將帳戶的信息和控制權交給團夥成員。然後,團夥成員操控這些帳戶進行相互之間的匯款轉帳。轉帳進行到一定程度時,他們即向銀行提出虛假投訴,稱其中的某些轉帳是未經授權的盜用行為。通常,美國的銀行在到類似報告後,會先行墊付資金賠償受害人,然後再進行調查和追討。嫌疑人即利用這一點實施詐騙。

由於參與詐騙的帳戶全部由嫌疑人控制,所以事實上,他們在報假案後,可以讓手中帳戶內的總金額短暫翻倍。他們利用這個調查取證的時間差,在銀行尚未意識到上當之前,就迅速提取為現金或用於購買加密貨幣,並將其轉移到國外的交易所。利用這個騙術,三名被告從全美十餘家銀行和金融機構身上非法獲取了超過1000萬元。

被告高忠實、蔣飛和徐乃峰被捕當日分別在紐約和奧克拉荷馬州出庭,他們分別被控一項銀行欺詐共謀罪(bank fraud conspiracy)、一項共謀影響金融機構的電信欺詐罪(conspiracy to commit wire fraud affecting a financial institution)、一項洗錢共謀罪(money laundering conspiracy)和一項嚴重身分盜竊罪(aggravated identity theft),如果罪成,這四項罪名可最高判處從30年至兩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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