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囚禁61人釀3死 士檢起訴29嫌、主嫌求處無期徒刑

檢警11月間宣布偵破求職詐騙虐囚案,於淡水、中壢等地救出被害人,並查出3人身亡遭棄屍。士林地檢署今天起訴主嫌等29名被告,並對「茶董」陳樺韋、「大姊」傅榆藺求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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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囚虐案主嫌「茶董」陳樺韋。(中央社檔案照片)

士檢發布新聞稿表示,主任檢察官曾揚嶺、檢察官江玟萱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淡水分局偵辦求職詐騙虐囚案,認定傅姓女子等人涉犯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士檢指出,本案起訴29名被告,其中27名被告羈押中,被害人共計307人,包含因求職被騙遭拘禁者61人、誤信投資等詐騙手法而匯款者246人,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3億9667萬7969元。被告等人以精細分工與境外詐欺機房成員聯手,共同對廣大不特定民眾實施詐欺犯罪,另以各種名目吸引民眾提供帳戶,再以蒙眼、嘴塞毛巾、上手銬、腳以束帶綑綁方式強取財物。

士檢指出,被告等人將民眾囚禁在狹小空間,稍有不從即以鎮暴槍、電擊棒、棍棒或以拳腳暴力對待,並不時在食物中摻入毒品,藉以囚禁、凌虐被害人,期間更造成3名被害人死亡,而被告等人為掩飾拘禁致死犯行,又任意遺棄被害人屍體。

士檢表示,被告等人正值青壯,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物,為貪圖一己之私,指揮、參與詐欺集團犯罪組織犯行,所侵害財產法益、金融秩序甚鉅,又囚禁、凌虐被害人,行為惡劣、泯滅人性,嚴重戕害人性尊嚴,且視公權力如無物,危害社會治安至深且鉅,造成民心動盪不安,更影響台灣國際形象。檢察官考量,被告迄今均未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就傅姓、陳姓主嫌向法院具體求處無期徒刑,其餘被告求處20至30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從重量刑,以資懲罰。

士檢表示,檢察官偵辦此案嚴辦速查,對犯罪者予以法律制裁,以平民怨,並避免社會不安,同時也呼籲民眾面對高薪或不合理的徵才廣告,務必提高警覺,審慎評估,以免受騙上當。

編輯:秦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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