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10億國際通緝犯奧納德「已飛抵德國」! 後續2案裁定結果將出爐

奧納德已經被遣送到德國,他身上2個案子今晚裁定。(圖:翻攝自奧納德IG)
奧納德已經被遣送到德國,他身上2個案子今晚裁定。(圖:翻攝自奧納德IG)

涉嫌在義大利犯下10億元汽車租售詐騙案,藏身台灣數年的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日前被強制遣送到新加坡但被拒絕入境,昨移民署再次執行遣送作業,如今目的地曝光,他今(21日)下午已經飛抵德國法蘭克福。

奧納德遭國際刑警組織列為紅色通報犯嫌,但他來台多年不僅娶妻生子還經營餐酒館。移民署18日開會後將他驅逐出境,他聲請提審,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裁定應予釋放,但他又聲請暫時處分盼能留在台灣,法院20日駁回。

北高行今上午再就他被遣送至德國而聲請提審一案開庭審理;另他還有一案是因為被移民署18日透過審查會驅逐出境而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預計今晚就他這兩案作出裁定。

奧納德主張他身為西班牙公民,2019年入境後,領有我國核發的外僑居留證,並身為4家公司負責人,移民署11日通知他前往台北市專勤隊接受調查;13日就指他違反移民法,命他須在19日前出國;但他認為移民署18日舉辦案件臨時審查會時,他曾聲請改期被拒,因此移民署將他驅逐出境的決定並不合法,他決定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不過北高行合議庭說明,奧納德聲請本件假處分前,另一個合議庭已在17日就他被驅逐出境一事聲請提審一案,裁定對他釋放;之後,移民署18日註銷奧納德的外僑居留證並將他驅逐出國,再於20日做成告知書,告知他「禁止入國、遣送及照護告知書(親友)」。

合議庭再指出,要准許行政訴訟法中「定暫時假處分」須有「防止重大損害」或「具避免急迫危險」2大要件,但無法認定奧納德有上述2種情況,且他聲請回復原狀指的是「得以在台灣居留而無慮於被驅逐出國的狀況」,也就是他希望留在台灣,若將他驅逐出境代表他不可能再返台,所以決定駁回他「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