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修憲複決內容未受理睬 高雄男撕公投票送辦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6日電)九合一大選併修憲複決今天投開票,高雄嚴姓男子上午前往大社投票時,因看不懂公投內容又質疑現場人員不理他,憤而撕毀公投票,選務和警衛人員處理,全案送請高市選委會裁罰。

九合一大選併首次修憲複決今天投開票,但高雄67歲嚴男上午10時許前往大社區觀音社區發展協會投開票所投票時,因不懂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公投內容,又質疑詢問現場工作人員未受理睬,進而情緒失控撕毀公投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向中央社記者指出,現場選務人員及警衛人員發現後立即處理,並帶案偵辦,送請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裁罰。

依據公民投票法第44條規定,將公投票或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公投票者,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編輯:陳清芳)11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