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補助7月開跑 申請流程、年齡限制、補助金額、補助次數一次看

台灣長期面臨少子化難題,去(2020)年更首次出現出生率低於死亡率的現象,讓台灣正式邁入人口負成長,更促使少子化議題再度浮上檯面。為挽救低迷的出生率,政府不斷祭出各項措施,其中包含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的補助方案,期望能帶動出生率。試管嬰兒補助要怎麼申請?有什麼限制?會補助多少錢呢?一起來看看吧!

試管嬰兒擴大補助,符合資格的夫妻不論第一胎還是第二胎都能申請。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試管嬰兒擴大補助,符合資格的夫妻不論第一胎還是第二胎都能申請。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試管嬰兒擴大補助 可持相關文件至特約機構申請

根據衛福部2019年公布的統計結果,國內臨床專家經驗表示不孕症比率約在10到15%。不少夫妻苦於難以求得孩子,試管嬰兒也成為最後的辦法之一。有鑒於此,衛福部國健署擴大試管嬰兒的補助方案,從原先的中低收入戶擴大到所有44歲以下的不孕夫妻,7月1日將正式上路,期望讓有不孕困擾的夫妻也有成為爸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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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有哪些?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此次補助的對象條件為「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夫妻雙方至少一方具有我國國籍, 且妻子的年齡為44歲(含)以下,即可申請補助。而受術妻若之前曾生育過小孩,只要符合上述的補助對象條件,依然可申請補助。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的申請條件也與上述相同。

符合條件的不孕夫妻從7月1日起,只要備妥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匯款帳戶資料,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一般夫妻免附),至國健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諮詢與接受醫療服務,並由該機構一併協助補助資格的線上申辦及資格審核。受術夫婦也須在資格審查表聲明書、施術補助醫療費申請表上親筆簽名。

在完成當次療程後,將由特約機構依施術費用代為向政府申辦補助;經國健署審核通過之後,預計一個月內會將補助費用匯入申請人帳戶。而受術者從申請日開始計算一年內須完成申請的療程,申請補助方案進行療程的夫婦也要記得留下補助申請通知書、施術結果證明書、施術補助之醫療費申請表。如果是兩家機構施術,則需留存施術補助項目費用表。

補助次數依受術妻年齡區分 中低收、低收入戶每次最多15萬元

補助的次數則是依申請妻子首次申請的年齡而有不同:

  • 受術妻若在39歲(含)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且順利活產之前,最多補助6次。

  • 受術妻若為40至44歲,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且順利活產之前,最多補助3次。

補助金額方面,若是首次申請補助的話,「取卵形成胚胎植入者」一次最多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者最多6萬元)、「取卵但無法植入胚胎者」一次最多補助7萬元(再次申請者最多4萬元)、「僅植入者」一次最多補助3萬元(再次申請者最多2萬元)。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每次補助則最多15萬元,無所謂首次、再次申請問題。若療程金額未達,則依照實際支出費用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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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胎也可以申請嗎?

而第一胎試管嬰兒成功後,想再生產第二胎,只要符合申請資格皆可再申請。若第一胎試管嬰兒使用的6次補助都沒有成功,後來自然產或自費生出第一胎,第二胎想再嘗試試管嬰兒,只要符合申請條件也可再次申請。

另外,「首次申請」的定義以是否曾獲此方案的補助金為準;因此假設申請後的一年內,因故未能施作也沒有領到補助金,下次再申請時仍視為「首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