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酒評》酒商所佈下的品味陷阱

文/葉志堅

法國文藝復興時期的思想家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1533—1592),曾在他的《隨筆集》裡寫道:「古希臘有一條格言說,人通常是被對事物的看法所困惑,而非是被事物本身。」對於「品酒」這樣一門學問,又何嘗不是如此。

許多人在品味葡萄酒的過程,總喜歡尋找某種特定的「權威」,來證明自己的「品味」;總喜歡談論這是哪一個偉大的酒莊、哪一個特別好的年份,或某位大師給她打了幾分。似乎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在飲用葡萄酒的同時,獲得某種尊榮的慰藉。

關於品味的陷阱

但如果我們從一個「認識論」(L'épistémologie)的角度來看的話,其實這一切不過就是一場「酒商的陰謀」。

這些以商業利益為取向的「葡萄酒事業集團」,不斷透過各種神話的手段,將某些葡萄酒品味人士,形塑成全球品味的「制定者」;打著提升「葡萄酒文化」的旗號,以一種充滿霸權思維的權威感建立起跨國性的品酒教學組織,並透過葡萄酒書籍的出版,乃至於舉辦各種競賽、評比的品酒會,一步一步將葡萄酒的「品味標準」導向他們所制定的「市場品味」之中。

最後,就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讓葡萄酒的飲用者在這種刻意操作的「品味文化」包圍下,不知不覺落入酒商所佈下的陷阱。

如何掙脫品味的枷鎖

那我們又該如何擺脫這些企圖奴役我們品味的陰謀呢?— 只有相信自己、相信對於葡萄酒品味的實踐,才能夠走出酒商所策劃的陰謀。

有時候我們其實真的不得不佩服某些葡萄酒愛好者的求知熱忱,他們不但花費大批的金錢參加某些跨國性品酒協會所開設的認證課程,還博學強記了國際知名葡萄酒專家對各式酒款打的分數,甚至就連勃根地的葡萄園他都能一一詳述。但這真的就是所謂品酒的學問和藝術嗎?答案,恐怕讓人懷疑。

蒙田曾經感嘆:「我們只注重讓記憶裝得滿滿的,卻讓理解力和意識一片空白。」身處於被葡萄酒利益團體圍困的時代,我們所面對的正是這樣一種品味的危機。許多葡萄酒的愛好者基於熱情,瘋狂、盲目的追隨在酒商所制定的權威品味之中;卻忽略了在那份被建構出來的品味背後,其實還有更深層不可動搖的文化根源和結構本質。

正如同麥克蘭西(Jeremy MacClancy)所言:「口味是教出來的。除了母乳之外,世上可能沒有其他食物,是所有人都歡吃的;我們所吃的一切食物,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食用,幾乎都取決於文化。」而這,其實才是葡萄酒品味過程中真正需要關注的重點;而不是餐廳的侍酒師告訴你「吃什麼菜,要配什麼酒?」那其實是相當膚淺、相當荒謬的一場「葡萄酒鬧劇」。

從客體到主體的葡萄酒現象

品味葡萄酒的學習過程中,只有三件事情是必須依循的:

(一)了解不同葡萄酒的結構性本質

這是為了全面性的掌握葡萄酒的客觀本質,讓我們在知識體系中建構一個完整的「世界葡萄酒資料庫」;所以,我們必須對品酒過程中經常處於「客體」地位的葡萄酒,進行一種結構性的認識(從葡萄種到釀造過程,以及飲用差異和相關酒具,都必須徹底進行一次結構性的探索)。唯有透過這種結構性的本質還原,我們才有可能真正確實掌握存在於葡萄酒世界的客觀事實。

(二)了解你喜歡什麼和需要什麼

在品酒的過程中,只有你自己才是唯一的「主體」,好或不好、喜歡或不喜歡,都是你最主觀的感受;你不必為了迎合潮流或酒商所建構出來的葡萄酒價值,而讓那份專屬於自己的「品味」,在權威性的品味制定過程中埋沒。

(三)了解品味葡萄酒的原理

為了避免落入酒商所佈下的陷阱,你必須了解葡萄酒的相關飲用原理;譬如,了解是否必須一定要用「醒酒器」來醒酒,又或者,是否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同樣達到醒酒的目的。同樣的道理,如果當你了解葡萄酒的視覺、氣味變化關係,你也就可以知道是否有必要非得購買酒商向你推銷的各式不同酒杯。

在某種程度上來講,「品酒」其實就是一門將知識賦予實踐的藝術;雖然我們對於所謂的葡萄酒權威論述有相當多的質疑和批判,但這並不代表閱讀或學習葡萄酒的專業知識就不重要。

只是當我們在追尋葡萄酒知識的同時,必須要經常反思他人所給予的理論和自身實踐之間的差距(畢竟,理論總是經由某些特定的人和特定的意志所建構);因此,我們必須在「自我」與「他者」的談判過程中,開啟葡萄酒的靈魂之旅。

即如蒙田所言— 「推理與學識,即使我們對這兩種能力有意識的給予全部的信任,也不足以使我們達到行為的界限,除非我們的靈魂還經過實踐的考驗和培養,去面對生活的歷程;不然,一旦遇上事情,我們的靈魂無疑的將會不知所措。」

微醺的時光— 以蒙田之名,我們舉杯;但拒絕落入酒商所佈下的品味陷阱。

(本文作者葉志堅,為《詩人酒窖》葡萄酒文化創意中心創辦人、品酒講師、NOWnews《今日新聞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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