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稱投資緬甸金礦吸金7億 檢調約談19人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林姓、陳姓男子等人以投資緬甸金礦為號召,涉嫌吸金逾新台幣7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21路搜索,並約談林姓、陳姓男子等19人到案。

檢調獲報,林男、陳男及曾姓、李姓嫌疑人於民國107年間成立境外金礦控股集團,以緬甸金礦投資為號召,下轄各團隊以召開說明會、旅遊招待等方式,向不特定投資人吸收資金,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紅利。估計總吸金金額逾7億元以上。

另外,陳男為某知名集團少東,是王姓女藝人前夫,他被控明知所投資緬甸金礦無法產製大量黃金,仍於107年間向數名投資人謊稱,該礦區含金量豐富,向數名投資人騙取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

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兵分21路搜索,並約談陳男、林男、曾女、李男等19名嫌疑人到案。全案朝違反銀行法偵辦。(編輯:方沛清)11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