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了以少報多、浮報助理費 黃紹庭遭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嫌浮報助理費,昨天下午從香港搭機返台,隨即遭到檢調人員拘提,經訊問後,今天(30日)凌晨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坦承涉犯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以及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禁見。(溫蘭魁報導)
高雄地方法院庭長李育信說明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的理由:「被告經訊問後坦承,以未實際擔任助理之人申報公費助理費,及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用,並按月匯入固定數額至配偶名下的金融帳戶,用以支付服務處的水電費。」
黃紹庭27日下午在廈門時曾發出3點聲明,並自錄一段影片說他從政十餘年來,助理費申報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然而,法官認為,黃紹庭雖然在29日下午返台並配合說明,但,根據他的入出境紀錄,發現他有頻繁入出國情形,且承認他的配偶和子女長年定居美國,美國居住的房產為他名下所有,他也曾經有美國國籍,顯見被告具有逃亡國外的相當生活經驗、人脈、家庭支援以及經濟條件。
另外,審酌本案目前偵查的進程,還有待多名公費助理到案說明擔任公費助理期間,實際薪資發放與任職情形,且被告指示按月匯入妻子名下帳戶的資金用途也有待釐清,加上被告在本案中立於主導的核心地位,因此認為有羈押之必要性,且為了有效防止串滅證,應予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