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了違反美反洗錢罪 幣安趙長鵬付1350億罰款、辭職下台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執行長趙長鵬週二(11/21)承認違反美國的反洗錢罪,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總金額高達約1350億元台幣的和解,並辭去執行長一職。

美國司法部表示,幣安承認違反了美國《銀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無證匯款以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幣安與趙長鵬和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定。趙長鵬個人須付5000萬美元(約15.7億元台幣)罰款。幣安公司同意支付18億美元罰款,並遵守一項沒收令,再支付25億美元,總計43億美元(約1350億元台幣)。美國司法部表示,此乃美國史上最高額的企業罰款之一。

認罪協商還要求趙長鵬辭去幣安CEO職務。趙長鵬承認,未能維持有效的反洗錢計畫,違反了《銀行保密法》。他將辭去幣安CEO職位。

不過部分法律專家表示,此認罪協商對趙長鵬來說算是最佳結果,因為身價高達3000多億台幣的他財富未大幅縮水,也仍能保留在幣安的股份。

美國司法部先前指控幣安違反洗錢法以及制裁令,未通報逾10萬筆與哈瑪斯、基地、伊斯蘭國等被美國列為恐怖組織的可疑交易。此外,幣安也從未通報與兒童性侵網站及駭客勒索相關的交易。

趙長鵬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但根據認罪協議他的刑期預計不會超過18個月,似乎可以避免其他加密貨幣知名罪犯遭遇的嚴厲懲處。

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說:「幣安讓犯罪份子透過其交易平台輕易轉移他們所偷來的資金。幣安不僅沒有遵守聯邦法律,還假裝符合法律規範。」

現年46歲的趙長鵬出生於中國蘇州,12歲隨父母移民加拿大。他2017年在上海創立幣安,控股公司設在開曼群島。他週二下午在西雅圖法院內認罪。

趙長鵬週二透過社群媒體「X」平台(前稱twitter)發文表示:「今天,我辭去了幣安執行長職務。老實說,在情感上並不容易,但我知道這是正確的事。我犯了錯,且必須對此負責。這對我們整體,對整個幣安以及我個人來說是最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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