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導】網傳民防人員召集書?80歲也要上戰場?無關軍事勤務!已實施二十多年

網傳「80 歲老頭也要編入民防隊演習」的圖片及訊息,照片是一名民國 33 年次男子的民防人員召集通知書,聲稱連老人都要為打仗做準備。經查證,該通知書的收件人身分是一名鄰長,而民防分團的訓練是與「職務身分」有關,與年齡或是性別沒有太大關聯。網傳的民防訓練已實施二十多年,主要以上課為主,通常一半課程是全民國防教育,另一半則與受召集人的本職業務有關,不會有支援軍事勤務,也與國防部教召無關,網傳訊息容易造成誤解。


80 歲的人也要民防演訓?

原始謠傳版本:

為打仗做準備,近80歲老頭也要編入民防隊演習!是否可以自備輪椅參訓!


主要流傳這張照片: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網傳照片與訊息的原始出處為何?

MyGoPen 根據網傳圖片資訊,致電詢問台北市中正區公所,公所人員表示,該民防人員召集通知書是正確資訊,受召集的鄭姓男子是該里的鄰長

根據《民防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

「中華民國人民依下列規定參加民防團隊編組,接受民防訓練、演習及服勤: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所轄民政、消防、社政、衛生、建設(工務)單位員工與村、里、鄰長,依其職責、專長、經驗、體能,經遴選參加民防總隊、民防團及民防分團編組

二、鐵路、公路、港口、航空站、電信、電力、煉油及自來水公民營事業機構員工,依其職責、專長、經驗、體能,經遴選參加特種防護團編組。

三、前二款編組以外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或同一建築物、工業區內所屬員工,應參加各該單位防護團或聯合防護團編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校學生,應參加各該學校防護團編組支援服勤。

四、前三款編組以外之成年國民,未滿七十歲者,依其生活區域、專長、經驗、體能,經遴選參加民防總隊、民防團及民防分團編組。」

MyGoPen 致電詢問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民政課人員表示,鄭男因為具有鄰長身分,屬於《民防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的身分,因此接受召集通知書並無問題。

其實從《民防法》第 5 條就能看出,擁有第 1、2、3 款職務身分的民眾,組成防護團編組並沒有年齡限制,只有第 4 項規定,當你不是上述職務身分的民眾,才有限制須 70 歲以下才能參加民防編組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這其實是本職所在,舉例來說,假如有一名 100 歲的總統,根據職責他依舊是三軍統帥,並不會因為年齡而有所不同;這次的狀況也一樣,鄭男被該里里長選為鄰長,代表他可以勝任這項職務,因此也須支援里長編制的民防分團。

上述可知,民防人員的編組訓練,看的是身分及職業類別,與年齡、性別並無直接關聯


民防分團訓練內容為何?

根據《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 18 條規定,民防分團由村 (里) 編組,執行轄內家戶防護、民防教育宣導及公有防空避難設備管理任務,其編組如下:一、置分團長一人,由村 (里) 長兼任,綜理分團務;二、置幹事一人,由村 (里) 幹事兼任,辦理分團務;三、設勤務組,得依實際需要編組,每個勤務組以二人至十二人編成為原則,執行任務。

這次網路流傳的圖片,就是勤務組人員的召集通知書。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基本上民防人員每年都會召訓,已經持續二十多年,並非近期才出現,這類訓練不會支援軍事勤務,也與國防部的教召沒有關聯

召集訓練主要以上課為主,配合去年九合一選舉,今年的課程是 8 小時的「基本訓練」,規定在《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 30 條「基本訓練:民防團隊整編完成之年度,應一次或分二次實施八小時基本訓練。」而未來 3 年則會改成 4 小時為主的「常年訓練」。

至於上課內容,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主要會有全民國防教育,例如國防常識、兩岸關係、全民防衛動員、災害防救、反恐訓練等,通常會占課程一半時間;另一半則是與本職業務有關,例如登革熱宣導等,鄰長平時需要協助里長,因此也都會有相關的教育訓練。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補充,《民防法》的主管機關其實是警察局,因此每年辦這類型的訓練,都是警察局發計畫下來,民防編組再配合;而且也不只民政體系才有,《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 141516 條規定,環保局、衛生局、工務局等局處也都有相關的民防編組。


民防訓練舉隅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過去受到新冠疫情影響,萬安演習有好幾年沒有實際執行疏散演練,加上 2022 年遇到烏俄戰爭,當時中央有請北、中、南各一個里實際演練防空避難,而台北當時則是擴大到所有里皆須實際演練。

基本上就是在演習期間聽到警報聲,民防分團要實際到該里附近的防空避難處躲藏,並且了解內部動線、設備等,以及正確的動作( 趴下雙手遮住眼睛、拇指摀住耳朵、 嘴巴微張等)。


結論

總結來說,民防分團的教育訓練每年都會實施,且已持續二十多年,主要以上課為主,不會支援軍事勤務,也與國防部教召無關;民防分團的編組是看人員的本職身分,與年紀、性別皆沒有關聯,網傳訊息容易造成誤解。


資料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民防法》§ 5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14§ 15§ 16§ 18§ 30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 萬安45號演習擴大登場,全市實施人車交通管制

諮詢單位:

台北市中正區公所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