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外婆賣屋後侵占 外孫被逮捕判刑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6日電)劉姓男子說服外婆售出房屋,卻在出售後侵占所得失聯,廖姓外婆得知報案提告,卻因傷心過度過世。劉男供稱投資期貨、生活花費殆盡,台中地院今判處他1年徒刑,追繳犯罪所得。
台中地方法院今天發布的判決書指出,25歲的劉姓男子是廖姓婦人的外孫,父母離異後,廖姓外婆提供台中市西屯區一處住宅給劉男居住。民國100年7月劉男說服住在安養機構的外婆將房屋出售,外婆允諾後由劉男委託房屋仲介處理。
100年8月,林姓女子透過仲介購得房屋,林女依約將新台幣750萬元匯入指定帳戶,經扣除處理費、稅金等費用後,劉男取得616萬餘元,但林女搬入後發現是凶宅要求減價,劉男便匯回200萬元。
劉男收到款項後隨即侵占失去聯繫,外婆事後發現報案侵占,台中地檢署在103年2月將劉男起訴,但廖姓外婆因傷心過度同年5月因病過世。
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後,劉男105年12月才歸案,他在法庭應訊時表示,所得中的300萬元投資期貨失敗,其餘供生活所用已花費殆盡。
劉男的阿姨應訊時表示,劉男偷賣房屋一年多後他們才知道,外婆臨死前還希望可以要回房屋。台中地院今天依侵占罪,判處劉男1年徒刑,並追回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106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