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再為民主發聲?《自由亞洲電台》宣布撤離香港 28年歷史劃下句號

[FTNN新聞網]記者林兪彤/綜合報導

「自由之聲」不再?香港立法會日前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目前以生效一週,其中對於民眾或媒體影響較大的罪行,分別是煽動意圖、顛覆中央政府等,均納入其餘罪行並明定罰則。對此,美媒《自由亞洲電台》亦於昨(29)日宣布,由於香港《基本法》23條的緊急實施,自由亞洲電台被迫關閉香港辦公室,該媒體在香港28年的歷史也畫上句號。

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通過以來,許多媒體亦擔憂香港的新聞自由面臨挑戰,本土民主派報紙蘋果日報也遭到突襲搜查、被迫關閉。(示意圖/美聯社)
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通過以來,許多媒體亦擔憂香港的新聞自由面臨挑戰,本土民主派報紙蘋果日報也遭到突襲搜查、被迫關閉。(示意圖/美聯社)

香港立法會於本月19日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以境外干預、涉及境外勢力等定義與罰則貫穿整個法條,目前刑期最重的罪行,分別是叛亂、叛國及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等3項,違反者得判處終身監禁。對於民眾或媒體影響較大的罪行,分別是煽動意圖、顛覆中央政府等,均納入其餘罪行並明定罰則。

2020年「香港國安法」通過以來,許多媒體亦擔憂香港的新聞自由面臨挑戰,包含紐約時報等國際媒體紛紛撤離香港,而本土民主派報紙蘋果日報也遭到突襲搜查、被迫關閉。今年二月,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Chris Tang)曾指控自由亞洲電台(Radio Free Asia)為「外國勢力」,誤導香港人民。

對此,《自由亞洲電台》昨日宣布,由於香港《基本法》23條的實施,引發記者和員工對自身安全的擔憂,自由亞洲電台決定正式關閉香港辦公室,為該媒體在香港28年的歷史畫上句號。

據了解,《自由亞洲電台》總部設於美國、1996年在港設辦事處。電台台長方貝(Bay Fang)在一份聲明中提到,他們將不再在香港雇傭全職員工,但保留其在香港的官方媒體註冊,意味著當地工作人員將被轉移至美國、台灣及其他地方,「香港當局的行動,包括將RFA稱為『外國勢力』,對我們在23條生效後能否安全運營造成了嚴重的問題」。

對於《自由亞洲電台》撤離香港,據港媒明報報導,港府發言人回應稱,不評論個別機構營運決定,但強烈反對並譴責一切不符事實、針對「國安條例」的危言聳聽和抹黑言論。並稱「正常記者」不會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也不會無意中觸犯法律。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民主黨籍首席議員米克斯(Gregory Meeks)則表示,《自由亞洲電台》被迫關閉香港辦公室,代表著23條進一步打壓了香港的基本自由,「這項法律不僅代表香港和北京當局打壓言論自由的力度顯著升級,而且還損害了媒體自由和公眾獲取有關香港正在發生的事件的真實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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