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審會決議 高中國文文言比例訂45%至55%

教育部今天召開課程審議會(課審會)大會,關鍵的高中國文課綱文言比例部分,委員提出的4個提案,表決票數都未過半,因此決議維持課發會草案,比例訂為45%至55%。

(中央社/教育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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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於民國108年實施的十二年國教課綱(108課綱),語文領域的國語文課綱,國教院課發會研修小組將文言文課數比例訂在45%至55%,但進入教育部課審會程序,高中分組卻建議調降為以30%為上限,引起軒然大波。

教育部今天上午9時30分召開課審會,至約晚間7時30分散會,達成多項結論。

其中最受各界關注的文言比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邱乾國表示,在場委員一共提出4個提案,經過一一表決,都未獲得在場委員過半數的同意票(在場45位,過半需23票),因此決議維持原課綱草案內容,即將文言比例訂為45%至55%。

邱乾國在今天晚間記者會上,一一說明各提案的票數。提案一,刪除文言比例規定,同意13票,不同意票21票。提案二,除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外,3年文言比例平均訂在40%至50%之間,同意21票,不同意14票。

提案三,除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外,3年文言比例平均訂在30%至40%,同意15票,不同意9票。提案四,依照普高分組建議,文言比例以30%為上限,同意16票,不同意13票。

邱乾國表示,關於文言比例的議題,前後經過約3個多小時的討論,4提案都沒達過半數的門檻,因此都不成立。十二年國教課綱高中國文的文言比例,確定為45%至55%(不含文化基本教材)。

上述結論大致符合王德威、曾永義等中研院士發起的「國語文是我們的屋宇」連署的訴求,也符合教改論壇、中華語文教育促進協會的呼籲,並未再調降文言文比例,而是依照課發會原案。

另一方面,課審會普高分組的建議(以30%為上限),以及台灣文學學會、課審會部分學生代表希望降低文言比例的訴求,則在課審會表決中鎩羽。

不過相較現行課綱(99課綱),文言比例是45%至65%,今天通過的十二年國教課綱,已有略為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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