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前立委沈智慧侵占公款 街舞協會兩幹部判賠四十萬

國民黨前立委沈智慧擔任「中華民國街舞運動協會」理事長期間,被副理事長徐立剛、秘書長吳泳鋒開記者會控訴她私設帳戶侵占公款,法院刑事一審依誹謗罪判兩人各四月徒刑,沈再提民事主張自己推廣街舞無一己之私,卻遭二人誣衊嚴重侵害名譽求償兩百萬元,法院判徐、吳應給付沈四十萬元,可上訴。

沈智慧提自訴主張,徐一一0年十一月十日傳採訪通知給記者,告知要在立法院開記者會,並製作相關資料,指控她擔任街舞協會理事長爭議,包括向開戶銀行謊稱文件遺失,私下變更印鑑領用新存摺,補助、募款都流入這私設戶頭,涉及背信侵占。

沈指出,吳還向在場人稱「她(沈智慧)向我們的開戶銀行,謊稱設立登記證遺失,重新領取,變更印鑑領用新存摺,那這麼一來,所有的機關的補助跟募款,就會流入這個她私設的帳號,涉及背信和公益侵占。」對二人提告誹謗罪。

台中地院審理時,徐、吳均否認犯行,徐辯稱自己陳述都是事實並稱都有查證,吳也認為沒有誹謗,且向內政部陳情但未獲理會,只能公諸社會大眾公斷,而「私設帳戶」只是用語不精確。

法院查,相關新聞下有網友留言「這大媽跳跳廣場舞就好,汙錢被查到就該去辦!」等確已造成不特定人對沈產生負面觀感。

法院再函詢銀行,發現沈雖曾以街舞協會理事長身分申請掛失協會帳戶、印鑑,但「並無申請停用」或「另立新帳戶」,有關徐、吳稱沈私帳戶使街舞協會款項流入等,並非真實,且二人並非不解「私設帳戶」意思,卻以聳動標題引發媒體注意,依共同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各判四月徒刑。

沈智慧再提民事求償,主張她曾擔任立委,在社會上有相當身分地位,她並未私設街舞協會帳戶,更不可能要求贊助單位將錢匯入,她推廣街舞毫無一己之私,竟遭徐、吳誣衊及莫須有指控,嚴重侵害她名譽,對二人求償兩百萬元。

民事庭認為,吳傳訊給記者、開記者會,並經新聞以「沈智慧…私下變更協會存摺經費流入私人戶頭」報導,使民眾認為沈將補助、募款經費作為己用,已侵害其名譽,且吳所稱「私設帳號」、「私設戶頭」,法院經函詢銀行也發現不是事實,另也認定徐共同侵權。

法院審酌,徐、吳以記者會方式經新聞、Youtube傳播,且沈長期參與政治、社團人士,造成她精神痛苦不輕,考量雙方學經歷、職業收入及侵害程度,判二人應給付沈智慧四十萬元。

圖說:中華民國街舞協會副理事長徐立剛(左)、秘書長吳泳鋒(右)曾開記者會控訴沈智慧侵佔、背信,刑事各被依誹謗罪判刑四月,民事判賠四十萬元。(記者孫義方翻攝)
圖說:中華民國街舞協會副理事長徐立剛(左)、秘書長吳泳鋒(右)曾開記者會控訴沈智慧侵佔、背信,刑事各被依誹謗罪判刑四月,民事判賠四十萬元。(記者孫義方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