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和油標示 愛之味、泰山不標準

中國時報【洪欣慈╱台北報導】 去年油品風暴爆發,食用油安全受消費者關注,行政院消保處年初抽查42件市售調和油標示,有5件標示不合格,其中包含泰山、愛之味等知名廠商;衛福部食藥署表示,不合格商品已請地方衛生局要求業者限期改正。 消保官莊惠媛表示,泰山「OMEGA-3不飽和健康調合油」、愛之味「健康益多黃金OMEGA-3健康調合油」,都有OMEGA-3,但未依規定標示來源;「寶素齋Super12義式冷壓兒茶素天然健康調合油」以兒茶素入品名,也未標示來源;「源順六合一均衡油」、「源順烹調油」兩產品則是未依規定在品名標示「調合油」字樣。 食藥署食品組代理科長楊怡真表示,未標示OMEGA-3、兒茶素來源,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廠商若未限期改善,依法可處4萬到400萬元罰鍰;未標示調和油字樣則違反食安法第,未回收改善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愛之味產製本部總監李明貴表示,已將所有不符合標示的商品回收,現已改善完畢;泰山發言人林俐婉表示,不符規定的商品會在5月中下旬前將標籤改正完成,若消費者堅持退貨,公司也會尊重配合。 消保官王德明指出,這次抽查發現許多標示漏洞,例如業者在品名強打「多酚」、「Omega3」,但現行調合油標示未針對特定成分含量訂規範,且業者標示「耐高溫」、「低油煙」缺乏客觀標準,多元、單元不飽和脂肪酸比例現也未要求列入標示項目,建議食藥署研議是否進一步管理。 楊怡真回應,消保處此次建議已納入食藥署年度研究計畫,將蒐集國際規範並就可行度進行討論,預計年底會有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