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內線炒股 賺1500元被判3年2月

調查局北機站調查官楊肇忠2016年辦案時,認識股市金主鄧福鈞後,陸續向他借款110萬元炒股,2015年竟在偵辦群聯股票遭異常放空案時向鄧通風報信,鄧因此放空獲利1,104萬元;楊肇忠同年另承辦中信金向長虹建設土地案時,在進入長虹公司搜索前一刻,用手機下單放空1張長虹股票,搜索進行中再當沖賺1,500元,台北地院今(31日)依圖利及洩密罪,判楊肇忠3年2個月;鄧福鈞則依內線交易罪判2年。

檢方查出,楊肇忠從3年前開始因炒股票虧損上千萬元,常向親友借錢應急,不少調查官、檢察官都是他的債權人,去年8月間,楊肇忠支援同仁偵辦晟銘電子炒股案時負責訊問股市金主鄧福鈞,1個月後,楊肇忠炒股資金不足,面臨違約交割,竟打電話向鄧福鈞借款60萬元,但楊肇忠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後來又向鄧借50萬元。

去年8月5日上午調查局針對群聯股票遭異常放空案準備執行搜索時,楊肇忠用Line對鄧福鈞通風報信說,「不要碰IC設計」,鄧反問「?」,楊肇忠又說,「不方便說」,鄧福鈞追問,「不要碰聯?」、「不要碰群?」,楊肇忠對鄧提醒「不要碰就對了」,鄧福鈞立即放空群聯獲利1,104萬元。

調查局清查後發現楊肇忠涉洩密及放空,主動將他移送法辦,楊肇忠已繳出不法所得1,500元,鄧福鈞也將不法所得1,104萬元繳出,楊肇忠還一度被收押,起訴後獲50萬元交保,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楊肇忠及鄧福鈞犯案事實明確,均判有罪,楊肇忠3年2個月、褫奪公權2年;鄧福鈞則依內線交易罪判2年;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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