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第二波金融掃黑 查獲不法所得近六十億元

調查局從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六日發動全國第二波「金融掃黑專案」,總計查扣現金八六六一餘萬元。(圖: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從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六日發動全國第二波「金融掃黑專案」,總計查扣現金八六六一餘萬元。(圖:調查局提供)

調查局從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六日發動全國第二波「金融掃黑專案」,總計查緝一一一案、搜索一八四處及約談四三四人,查獲不法金額約新台幣五十九億六一七三萬餘元,並查扣PORSCHE跑車一台、CHANEL、Louis Vuitton名牌包、勞力士、浪琴、萬寶龍、DAUMIER名錶、黃金手鍊等貴重物品三十三件及現金八六六一萬餘元。

調查局說明,第二波金融掃黑重要成果:一、恆凱律師事務所李克毅與地下盤商李順榮,非法公開出售有價證券,先虛偽增資寶利通公司並販售該公司股票,復由李克毅提供恆凱事務所之銀行帳戶收受投資人股款,再透過寶利通公司負責人張文遠於官網誇大宣稱公司運用專業技術已完成多項實績,且即將上市或上櫃,致使投資人誤信寶利通公司營運獲利可期,並由恆凱律師事務所提供多個銀行帳戶收取投資人股款,所得款項則由李克毅、李順榮及張文遠等三方朋分,詐騙金額高達五億餘元。

二、黃兆安不具經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期貨業務人員身分,卻對外招攬投資人委託代操下單買賣台股期貨及台指選擇權,以遠高於銀行定存利率之固定配息,並發布操盤獲利良好等訊息,保證期滿可取回本金,藉此向不特定民眾吸收資金,若介紹新投資人加入,更可獲取推廣金,黃兆安等人指定投資人將款項匯入名下銀行帳戶,其中僅部分轉入期貨公司保證金專戶,餘款則存放家中花用,並購買大量奢侈名品,違法金額高達八六OO萬餘元。

三、鋕達公司為支應營運週轉金及償還金融機構短期借款,負責人陳弘旻虛設英富利得空殼公司,與多家銀行簽訂授信合約信用狀及以出貨後融資等方式,先由鋕達公司製作向實質掌控英富利得公司購料之不實買賣合約書、進銷貨文件、驗貨單及簽收單等資料,向銀行提交國內不可撤銷信用狀申請書,致銀行審核人員陷於錯誤,誤信該等交易為真而同意撥款,總計詐貸金額高達一億六千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