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司法改革 賴清德:淘汰貪贓枉法司法人員與恐龍法官就成功一半

力爭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的前行政院長賴清德今(20)日下午至宜蘭陳定南紀念園區舉行簽書會。被問及如何推動司法改革,賴表示,司改範疇廣,難用三言兩語講清楚,但提綱挈領、抓住重點,可立於不敗之地;他指出,若能淘汰貪贓枉法的司法人員及恐龍法官,「司法改革就成功一半了」,且應以「獎優汰劣」為原則。

何謂「獎優汰劣」?賴清德進一步表示,好的司法人員應予以獎勵,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以利推動司法工作,服務人民;對於表現差的,例如貪贓枉法導致司法不公,或恐龍法官的判決,離人民的生活很遠,這兩類司法人員以至人民對司法無信心,「要趕快讓他們下來。」

回顧台灣司法改革歷程,賴清德指出,台灣是從戒嚴時期走到民主化的時代,就司法審判不公,在戒嚴時期,主要是政治干預司法,所以黨外時期,或尚未政黨輪替前,從事民主運動者常常被冠上罪名,並行不公的審判,這隨著民主化後,已有改善。

在民主化之後,賴清德舉例,在2010年時,爆發司法人員「集體收賄」,2個月後台灣就發生「白玫瑰運動」,抗議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審判不公,不符社會期待,司法應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這一定要有所警覺;而在恐龍法官部分,他說,雖然沒有收賄,但因未有完整的社會經驗,判決與社會經驗差距很遠,人民無法接受。

「獎優汰劣」如何落實?賴清德這樣說…

至於「獎優汰劣」如何落實?賴清德表示,第一個就是要修改法律,建設完整機制,只要司法人員有貪污、收賄,「一定要淘汰」。同時,建立完整的司法官教育訓練,法官不是只會法律條文、六法全書,應有完整訓練,讓他不僅僅有法律專業,也有社會經驗。

賴清德並建議,社會也有要求,從「多元管道」提供司法人員,相信也可解決恐龍法官的問題。另外,司法界面對人民不滿,應有自發的改進措施。

賴清德也以醫師為例,他在醫學院時期,三不五時就爆發有大醫院名醫「收紅包」,但經過改革,醫師建立倫理制度,現已鮮少聽到「收紅包」的事情, 「司法界應該與醫界一樣自我要求。」

最後,賴清德也表示,司改最後一點就是「決心」,如他有機會擔任總統,司改一定是重點工作之一,「我會善用人才,展現決心,推動司改」,符合人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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