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安樂死議題 大法官被提名人:生命權是憲法最重要的基本權

立法院今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案,國民黨立委游毓蘭針對尊嚴善終(安樂死)議題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看法。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認為,自己生命是否能夠結束,每個人都有自己決定的空間,但是立法院如果要立法的話,還要考量國家有對生命保護的義務,兩者的法意是彼此衝突的。

尤伯祥認為,生命權是憲法最重要基本權,因此生命權保障要盡可能周延,人格自主、自主決定也是憲法最重要基本權之一,因此,「自己生命是否能夠結束,每個人都有自己決定的空間」,但是立法院要立法的話,還要考量國家也有對生命的保護義務,必須考量以上彼此衝突的法意。

大法官被提名人陳忠五則表示,他研究法律一輩子,到現在也還在問,人真的有完全自由意志嗎?對於自主決定終止自己的生命,原則本身他贊成,但是什麼叫自主決定?人在很多情況下是很脆弱的。

至於死刑存廢問題,尤伯祥認為依據兩公約約定,明確表達締約國要朝向廢除死刑,締約國內部要有民意,形成共識走向這道路,方向是清楚的。游反問現在民意高達87%反廢死,那這樣距離民意形成還有多遠?這樣是支持還是不支持廢死?尤認為這不是是非題。

陳忠五則認為,現行法中死刑存在,因此合法,在窮盡救濟程序後,該執行也該執行。游毓蘭接著問說如果公投通過,要求法務部在半年內將該執行死刑的都執行,陳則認為,如果不分情況就要6個月內一定要執行死刑,「我認為違憲」,游追問,「那窮盡一切程序後呢?」陳答覆,「那我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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