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辭獲准11天再回任!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寫司法紀錄

嫻熟法務部業務的政務次長陳明堂即將屆齡70歲,依規定必須回任檢察體系才能以司法官身分辦理退休,總統府本月15日發布他辭職獲准的人事令,1/16日正式生效,他回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辦理退休後,總統府今天再度發布他回任政務次長的人事令,而從他免職到再任僅花費短短11天,寫下另類司法紀錄。

陳明堂是司法官班19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博士,他的司法資歷豐富,歷任台北、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及板橋、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檢署檢察官及主任檢察官、花蓮高分檢檢察官兼書記官長。

當年陳明堂從檢察體系被延攬進入法務部服務,嫻熟各項法案的他表現極為優異,一路接掌首席參事、主任秘書、常務次長等要職,2013年3月11日正式接任政務次長,同年9月11日到30日還曾短暫代理法務部長,陳明堂前後歷任4名法務部長,橫跨藍綠朝代,包括曾勇夫、羅瑩雪、邱太三和蔡清祥都委以重任。

陳明堂在法務部內外都有口碑,他的法學素養深厚,除了精通刑事各種法案以外,各種民事、行政訴訟、人權法治及獄政相關法規幾乎都難不倒他,他目前也擔任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主席,負責主持檢察官的人事獎懲事宜。此外,善於溝通協調的他,也獲得立法院各黨派立委好評。

公務繁忙的陳明堂在法務部貢獻10多個年頭,即將於5月初屆齡70歲,不過層峰考量今後仍須委以重任,又適逢選後各部會人事凍結期,層峰權衡後,總統府才會先准辭呈,嗣後再發布再任令。

據了解,陳明堂歷經10多次內閣總辭後回鍋,今天上午取得人事派令,旋即銜命主持檢審會議,他在法務部的表現和經歷,已在司法界寫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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