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國眾兩黨別再假平等之名 行賣國之舉

近日國民黨和民眾黨想把中國籍配偶入籍年限從6年縮短到4年,他們說中配是「台灣的家人」,還拿出平等、人權、反歧視等口號做為遮羞布,當年的反紅媒大將黃國昌如今與黃珊珊、陳昭姿等人華麗轉身為媚共急先鋒!請問紅國昌、紅珊珊,你們非得讓台灣變成香港才滿意嗎?你們是在開拓紅色票源,為日後競選「特首」、「立法會」鋪路嗎?

依據國籍法,非中國籍的外籍配偶申請取得身分證的時間,大約需要4年到8年,同法另規定,外籍人士歸化中華民國籍,必須具備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常識;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配僅需6年新能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且不用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不必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籍,也毋須參與歸化測試。

依兩岸關係條例規定,中配入籍台灣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不必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也毋須參加歸化測試,示意圖/擷自三立新聞
依兩岸關係條例規定,中配入籍台灣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不必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也毋須參加歸化測試,示意圖/擷自三立新聞

為何對台灣充滿敵意的國家的人民入籍台灣,卻比其他國家簡單很多?問題癥結就在《中華民國憲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這兩個法律,因為在《中華民國憲法》裡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人民都是「中華民國國民」,中配當然可以直接入籍台灣,不用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籍。

筆者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短期解方,是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讓大陸地區人民準用外國人之規定,並在國籍法中明定:「來自敵對國家,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10年以上,且危害國家安全之虞顯著降低後,始得申請歸化。」而長期解決方案,則是正名制憲建國。

若要解決中配與外配入籍待遇不一問題,短期方案是修正兩岸關係條例,讓大陸地區人民準用外國人之規定。示意圖: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大陸委員會粉專
若要解決中配與外配入籍待遇不一問題,短期方案是修正兩岸關係條例,讓大陸地區人民準用外國人之規定。示意圖: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大陸委員會粉專

儘管美國現階段不支持台灣獨立,但我們可以透過修憲,在憲法增修條文中授權制定實質意義上的新憲法—《台灣代管地區基本法》,以及授權金馬委託代管地區治理條款,以此宣告國人:「中華民國在台灣只是一個代管政府,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中華民國憲法》實在是台灣人的災難,若不推動正名制憲,台灣註定會在「中華民國」的泥淖中愈陷愈深,最終被捲入「中國內戰」,成為中共吞併的藉口。

建國之路雖然漫長且充滿阻礙,但台聯堅決認為,不可侵犯國家主權、不容出賣國家安全、不許踐踏國家尊嚴,台聯做得到,其他的政黨誰能做到?

論壇屬作者意見,文責歸屬作者,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