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快樂活在當下 尊嚴死於安樂

對現代人而言,安樂死立法有其必要性,因為有意義地活在當下,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

去年6月,高雄市新興區一處民宅發生一起人倫悲劇,62歲的吳姓女子因不堪長期照顧99歲失智老父的壓力,在持刀殺害父親後,試圖輕生,所幸吳女妹妹發現報警處理,吳女撿回一命,而吳父已回天乏術;事後,法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吳女有期徒刑16年,吳女的妹妹、弟弟向她請求損害賠償,最終判賠308萬元。

台北二女中(今中山女中)高二生王曉民也是例子,1963年9月,王曉民騎腳踏車遭計程車衝撞後即臥床不起,1983年,呈植物人狀態已20年的王曉民因肺部萎縮,頻頻抽痰、氣管紅腫,母親趙錫念擔心日後王曉民無人照護,向立法院請願速訂安樂死法律,但因爭議太大而不了了之;父母相繼離世後,王曉民委由專業機構照顧直到2010年,如此長達47年的病痛折磨,很難想像王家人是怎麼度過的。

許多人因長期照顧重病纏身的親屬,不但耗盡家產,自己的身心健康也嚴重受損嚴重,最終導致人倫悲劇發生。示意圖/pixabay
許多人因長期照顧重病纏身的親屬,不但耗盡家產,自己的身心健康也嚴重受損嚴重,最終導致人倫悲劇發生。示意圖/pixabay

1942年,瑞士通過附帶條件的輔助性自殺法案,由於對安樂死有清楚的規範準則,又有專門機構協助辦理,吸引許多人赴瑞士進行所謂的「自殺旅程,例如幾年前台灣知名體育主播傅達仁,飽受病痛折磨多年卻「求死不能」,不得已選擇在瑞士執行安樂死。

2016年12月13日,傅達仁曾上書蔡總統陳情實行安樂死法案,並且自願當台灣合法安樂死首例,但蔡總統只能請他保重,別無它法。2018年6月,傅達仁寫下《客死蘇黎世》從容踏上另一段旅程,「我來自台灣!為了公平、法治、自由與人權,客死蘇黎世也無憾!」傅是值得敬佩的生命勇者,但台灣有幾人能如傅之所願?難道只能遠赴國外求死嗎?

根據維基百科最新資料,全球目前有7個國家通過安樂死合法化,包括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哥倫比亞、加拿大、西班牙及紐西蘭。示意圖/pixabay
根據維基百科最新資料,全球目前有7個國家通過安樂死合法化,包括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哥倫比亞、加拿大、西班牙及紐西蘭。示意圖/pixabay

《孝經》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珍惜身體是我們盡孝道的最基本。安樂死其實是協助自殺(Assisted-suicide)的另一種說辭,不論在哪種社會氛圍、宗教信仰,自殺都不是被認可的行為,所以安樂死不容易被接受,然而面對愈來愈老的台灣社會,長照政策刻不容緩,安樂死立法也有其必要性,否則人倫悲劇接二連三發生,政府要如何善後?

很多人對安樂死機構有所誤解,實際上,它們的宗旨是讓人活下去,並非想盡辦法讓人死亡,對於申請安樂死的會員,他們會先提供其他解決方案,在確定沒有緩解病痛途徑的時候,才會協助病患執行安樂善終,大家都希望有尊嚴地離世,而不是在受盡病魔折磨、散盡家財、以及社會資源後遺憾而終。

印度偉詩人泰戈爾在《飛鳥集有》中這樣寫:「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詩人以「夏花」和「秋葉」兩個形象的比喻,含蓄地寫出了自己的世界觀和人生格局,絢爛也罷,靜美也罷,體現的都是過程,對擁有和失去的淡然,才是泰戈爾人生的大境界。

如果人生如夏花,曾經過得精彩,做過許多有利於社會的好事,那麼在該離開時,何妨如秋葉般靜靜落下,化作春泥更護花,與其歹活憑添他人痛苦,不如好死,利人利己,何必被道德綁架?

人,不能扮演上帝決定他人的生死,但至少可以決定自己的死亡,以結束漫長且無意義的痛苦,同時減少家人的負擔與醫療資源的浪費,安樂死是最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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