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總統選舉是一輪決勝敗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憲法架構下之公職人員都是憲法之守護神,國民黨不應該因為2024敗選,意圖下次奪取政權而胡亂解釋憲法。

但國民黨立委仍然瞎說,總統選罷法從修正為二輪投票制,沒有違反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而是更貼近原意,這樣的法律水平能當立委嗎?能做為人師教導學生嗎?有資格當憲法之守護神嗎?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於民國83年修正通過後,歷經85年迄113年共8次總統大選,從來沒有政黨或個人針對該條文之解釋有疑義,且86、89 與94年三次修憲均無更動該條文內容。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於民國83年修正通過,該條文第一項明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李登輝與馬英九都是在此一輪制下當選總統。示意圖:1996年台灣第一次總統直選紀念郵票/中華郵政官網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於民國83年修正通過,該條文第一項明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李登輝與馬英九都是在此一輪制下當選總統。示意圖:1996年台灣第一次總統直選紀念郵票/中華郵政官網

83年修憲時,執政的國民黨握有國會多數席次,與在野的民進黨共同修憲,朝野對於總統、副總統採一輪決勝負有高度共識,所以採用迄今,李登輝及馬英九都是在此種一輪制下當選總統。

86年修憲時,筆者亦為修憲協商代表,當年時討論是否比照法國總統選舉,把一輪投票制改為二輪制,結果朝野都不贊成,因為二輪制不但浪費社會成本、降低選民投票意願,亦可能被操作為策略性投票,反而離真正民意更遙遠,畢竟國情不同,不能姿意抄襲。

而即使89年大選在「三腳督」情況下,民進黨陳水扁、呂秀蓮的「陳呂配」當選正副總統,當時輸掉政權的國民黨也並未質疑,上開憲法增條文「大選一輪決勝負」的立法意旨。

憲法架構下之公職人員都是憲法之守護神,包括立法委員在內,但國民黨立委卻帶頭違憲、毀憲。示意圖/立法院官網
憲法架構下之公職人員都是憲法之守護神,包括立法委員在內,但國民黨立委卻帶頭違憲、毀憲。示意圖/立法院官網

其實,只要看得懂中文的人都能理解,不管有幾組人馬參選,「由最高票者當選」並無法導出二輪制之內涵,國民黨立委要修訂總統選罷法,把一輪制改成二輪制是百分之百違憲,這是基本之憲法常識。

作為憲法守護神之一的立委,如果心中只有政權、只想奪權,因而不擇手段、曲解憲法條文欲修改選罷法為二輪制,還臉不紅氣不喘地說「不違憲」,對於這種不顧民生、糟塌憲法的立委,有智慧的選民有權要求他們離開立法院,把國會還給人民、還給有水準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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