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沒帶證件 警一查竟是已逃逸2044天失聯移工

圖說: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派出所警員鍾幸芳、許哲維。
圖說: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派出所警員鍾幸芳、許哲維。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日前執行巡邏勤務,警員許哲維、鍾幸芳於凌晨在轄內羅斯福路五段上,見一名民眾雙載騎乘機車,然未依規定行駛於道路上,且後座女子見警後隨即下車往反方向離去,經警方立即上前盤查。

經警方盤查駕駛身分正常,駕駛卻辯稱與後座女子並不認識,前後說詞不一,而後座女子是外籍人士,未能出示相關身分之文件,雙方都互相推託,該女子在盤查期間藉故要打電話給朋友,遲遲未能出示證件且還意圖逃跑,後經警方將該女子帶往臺北市專勤隊按捺指紋後,查其身分為逾期居留2044天之外籍人士,依規定偵辦後,移送移民署臺北專勤隊辦理收容、遣返。

文山第二分局表示,立法院已在2023年5月30日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條文,對於外國人逾期滯留罰鍰已提高至新台幣1萬元到5萬元,且管制禁止入國期間也提高至最高7年,也提醒國人切勿非法聘僱、媒介逾期居留外籍人士,並持續查緝失聯移工及逾期居留之外籍人士,加強執法力度,確保轄區內治安及保障合法居留人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