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曉星涉性騷 監院彈劾送懲戒法院

監察委員葉大華(右)、王美玉(左)17日舉行記者會,說明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案彈劾案及糾正原能會相關事由。(劉宗龍攝)
監察委員葉大華(右)、王美玉(左)17日舉行記者會,說明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案彈劾案及糾正原能會相關事由。(劉宗龍攝)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因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今年1月被免職,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調查後,認定謝有工作職場霸凌、性別歧視、敵意環境性別騷擾及違反防疫規定4大違失,最終以13比0的票數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同時糾正原能會,並促行政院速修「性平三法」完備相關權勢性騷法制。

針對職場霸凌,查案監委指出,謝曉星身為原能會最高主管,卻多次在公開場合斥責、貶抑部屬,造成同仁身心壓力及人格權受損;性別歧視部分,謝自2016年入閣以來,歷來祕書多達8位,多數為一定身高的女性,甚至還會在面試時詢問求職者的星座、血型以及婚育規畫。

言行不檢、敵意環境部分,謝曉星盯視、上下打量女性部屬,曾靠女性部屬過近,並對其穿著打扮品頭論足說「好像少女」、「最美麗的風景」等言行,造成女性部屬噁心或反感;調查也發現,謝在疫情期間與辦公室祕書用餐,違反防疫規定。

另對於糾正原能會,查案監委指出,當機關首長本身是性騷行為人,由雇主自行調查,顯有「球員兼裁判」疑慮;當媒體大肆報導時,原能會雖增設監視器、張貼申訴專線等,但始終以「沒有人申訴」為由,未啟動相關措施,顯見對《性工法》認知偏誤、態度消極,因此糾正原能會。

查案監委指出,有關性騷部分,建議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重新檢視申訴管道、調查處理及輔導教育等機制,並盡早完成「性平三法」修法。當機關首長成為職場霸凌行為人時,當前確實有法規規範不周問題,也有賴行政院召集相關部會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