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緊盯泰山投資案 促5/9前提供資料與說明

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表示,針對泰山股權投資案,已要求於5月9日前提供相關議事資料及說明。證交所多次強調,公司所發布重大訊息應詳述發生事實、原因及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等,泰山公司的回應顯未確實將資訊透明且公平地給傳達給投資大眾,證交所已要求說明,以釐清投資案是否有違反法令規定情事。

台灣證券交易所8日表示,針對泰山股權投資案,已要求於5月9日前提供相關議事資料及說明。(中央社資料照)
台灣證券交易所8日表示,針對泰山股權投資案,已要求於5月9日前提供相關議事資料及說明。(中央社資料照)

泰山與市場派龍邦之間的經營持續交鋒,公司派擬以新台幣36億元取得街口金融科技40.4%股權,市場派龍邦日前召開記者會律師黃福雄表示,街口投資案明顯違反法律和主管機關要求,呼籲泰山及往來機構不應執行相關決議。

證交所今天發布新聞稿針對泰山強化監理說明,對於經營權爭議事項,均保持中立立場;但對於治理不善、隱匿重要資訊、踰越內部控制,甚至涉有不法情事上市公司,絕對零容忍,且必定審慎查核、從嚴處置。

證交所表示,以建立投資人信賴的公平、公正、公開交易平台為最高原則,以保障投資人權益、建立有效資本市場為使命,盼上市公司都能建置並落實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管理階層都能嚴守誠信經營,遵從公司治理。

證交所指出,泰山5月6日因股權投資案赴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記者說明會,會中對於所提問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召開程序與交易價格合理性評估等,逕以開會全程都有專業律師指導、會議一切合法或交易內容涉及商業機密,不方便透露做為回應。

對此,證交所強調,公司所發布重大訊息應詳述發生事實、原因及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等;上市公司代表於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時也應依前述規定內容詳述,並準備相關書面資料;呼籲泰山應確實注意交易及決策均需依法,善盡忠實義務,以保護全體股東權益。

此外,針對近期泰山企業重大股權處分案未妥適揭露訊息,且處分作業有重大違失,證交所於今年1月對其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新台幣200萬元違約金,要求委任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並列入財務重點專區,要求確實改善。不過,泰山又因部分交易事項,再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取得或處分資產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證交所於4月再處以250萬元違約金,且再強化監理強度。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