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開戶 開放跨據點服務

工商時報【黃鳳丹╱台北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昨(1)日公告開放「證券商辦理開戶前置作業,可由證券商總、分公司登錄開戶經辦人員跨營業據點服務」,該服務使證券商能有效運用人力、降低營運成本及方便投資人開戶、交易。 新規定重點有五大項。第一、跨營業據點辦理開戶前置作業人員,應符合開戶業務人員資格並於證券商申報單一窗口網站完成登記。第二、開戶作業人員進行服務時,須於開戶文件簽名、加蓋職章及註明所屬營業據點,以利責任歸屬。 第三、由需求及指派的兩造營業據點經理人或經理人指派的適格主管核准後,指派的營業據點才能辦理此服務。第四、包含指派紀錄、核准情形及傳遞方式或簽收等程序,應以電子或書面方式留存備查。 最後一項,指派的營業據點須將開戶書面資料以密件方式處理,送交需求營業據點經理人或開戶人員負責拆封,其送交過程應能追蹤文件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