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知法犯法!女警曾被老巡佐表白「遭下藥開房近2小時」 事後淚訴:我都可以當他女兒了

警察也知法犯法!任職於台北市中山警分局的一名游姓巡佐2年前藉著「慶祝升官」為由,私下邀約年輕女警單獨吃飯,沒想到他竟趁對方不注意時,將含有鎮靜劑的藥物摻入酒內,將喝完酒後意識不清的女警帶往精品旅館。不過,由於並無證據證明女警遭老巡佐性侵或猥褻,案經法院審理後,最終判處巡佐2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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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佐在酒杯下藥迷暈女警。(示意圖/取自freepik)

根據判決書,游姓男巡佐和女警麗麗(化名)是同個派出所的同事,他在2022年2月13日傍晚6時左右以「即將前往另一單位受訓」為由,邀約女方至台北市某韓式料理餐廳用餐,沒想到游男竟趁麗麗不注意之際,偷偷將具鎮靜效果的藥物「Clozapine」摻入酒杯,再倒入韓國瑪格利酒、以筷子拌勻,並將酒杯遞給麗麗。麗麗不疑有他地喝下這杯酒,並在晚間7時10分許起,開始出現頭暈、恍惚、精神不濟的狀態。

不料,游男趁著麗麗意識不清、腳步不穩且難以自主行動的狀況下,攙扶對方離開餐廳,再攔了計程車前往精品旅館,也未經麗麗的同意就將女方帶入旅館房內,直到晚間9時左右才叫了計程車,將麗麗送到捷運站。

游男在搜索當天還推脫,直到偵查、審理期間才改口,稱基於好玩、分享的心態,才將於酒吧被年輕推銷員送的解救液倒入麗麗酒杯中,想藉此測試麗麗的後續反應,並表示自己毫不知悉飲料內含鎮靜效果。游男還強調,因自己已婚、麗麗單身,他害怕被其他同仁講閒話,才將麗麗帶到精品旅館,讓對方好好休息再返家,游男強調,在計程車上、進旅館前均有詢問並獲得麗麗的同意。

對此,麗麗則證稱,因游男是她的長官,平常就對她多加照顧,且先前她因不想跟長官單獨吃飯,已多次拒絕游男,這次考量是要慶祝游男升官,才會答應邀約,聚餐中因游男提議要喝酒,當時她也選擇酒精濃度最低、與啤酒濃度相當的瑪格利酒,沒想到喝了游男遞上的酒後,麗麗就發現自己開始覺得疲憊、意識不清,更稱過程中有聽到游男表示「睡在這裡很難看」,還稱要要帶她前往友人的茶行醒酒。

不過,麗麗則表示,她當時曾明確告訴游男「我要回家」,後來不知為何被帶往旅館,「我有印象時已在回家捷運上」。麗麗表示,因平常在家也會喝酒,酒量不算太差,喝2、3罐罐裝啤酒甚至1瓶紅酒都不是問題,不可能會發生這次的狀況,且她和游男並無私下交往情誼,案發當時若知會被游男要帶去汽車旅館,「絕對不會去,我年紀都可以當他女兒了,誰會想到與朝夕相處之同事吃飯,竟被下藥帶去旅館!」

對此,法官查閱游男和麗麗的對話紀錄後,發現游男曾多次傳送「我好孤單」、「孤苦無依」、「宛如汪洋中的一條船」、「愛妳呦」、「我會每天都想妳的」等曖昧訊息給麗麗,而女方則多為禮貌性回應,顯見已婚的游男單方面對未婚的麗麗懷揣好感。另外,游男在事發當天並未將麗麗帶往車程僅7分鐘、當時有女警值班,又有麗麗平日使用的女警寢室之派出所,卻無端花費千餘元開房,研判游男是本於興奮或滿足自身性慾的目的,才會對麗麗下藥。

法官也提及,雖檢方主張游男是基於以藥劑強制性交的意圖下藥,但因無其他積極之直接、間接或情況事證證實游男性侵得逞而未遂,本於「罪疑惟輕」原則,僅能認為游男是基於強制猥褻的目的下藥。法官審酌,游男作為警察,又是麗麗的上司,竟還知法犯法,且游男還在2018年因風紀問題遭懲處,竟不知端正己身而再犯案,犯後又始終為實質否認的犯後態度,最終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游男2年8月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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