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警察追到「地下停車場開紅單」! 網驚:這裡也能開?

記者余姿函、塗豐駿/綜合報導

今(8)有一名網友在「我是南港人」分享一張照片,有一位警察在南港車站的地下停車場對一名機車騎士開罰單!讓原PO不禁想問:「是可以在地下停車場開單的嗎」?

一名網友拍下警察在地下室開人紅單。(圖/翻攝自我是南港人)

此文章立刻引來一群網友討論!網友表示:「看你是在那裡違規阿,停車場裡嗎?如果說是一般道路違規你躲進停車場一樣開你單,別忘了警察身上有攝影機」、「外面違規,當然可以追進來,這不是很基本的知識嗎?如果這樣不能闖進來,那百貨公司的珠寶被搶劫警方也不能充百貨公司逮捕匪徒了」。

但也有一群人持相反意見表示;「停車場非一般道路,警察無法取締違規」、「歹徒不敢抓,只會抓一些老百姓」、對此,南港分局交通組在截稿前還未說明整體事件的來龍去脈,但是這篇文章已經在網路上議論紛紛了!究竟停在地下停車場內的駕駛是否可以開罰單呢?

對此南港分局表示,員警於8日7時45分巡邏途經忠孝東路7段265巷與市民大道8段交岔口停等紅燈時,見該機車沿市民大道8段往南右轉進入忠孝東路7段265巷後,疑涉違反道路交通管制規定,逕行左轉進入南港車站地下停車場,員警立即迴轉保持適當距離尾隨,待車輛於停車場內停妥後,始上前實施稽查。

南港分局指出,過程中員警發現該機車駕駛安全帽帶未繫妥適,故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駕駛人當下亦自承有違規情事,全程配合警方執法。

南港分局強調,員警於一般道路目睹駕駛人交通違規,因未能及時攔停,尾隨進入南港車站地下停車場執法,雖地點已非道路範圍,但停車場屬公眾場所,參據「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執行巡邏勤務中盤查盤檢人車作業程序」內容,未有相關限制員警進入執法之相關規定,且員警目睹違規發生地點為道路範圍,故本案員警進入該停車場依法舉發尚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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