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捕通緝犯槍戰受傷考績竟被打乙 雲林縣警局認考評不周延提復審

雲林縣橋頭派出所警員林俞宏去年10月21日在抓捕通緝犯過程發生槍戰並中槍傷,考績竟被打乙等。雲林縣警局今天坦承,在考評警員林俞宏對單位貢獻度,疏漏槍戰功績,並認為考評過程不夠周延,所以主動協助提起考績復審。

雲林警逮通犯與歹徒駁火受傷 ,考績竟遭打乙等引議。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圖)民日對此表示,不合理,將協助申覆。  (中央社)
雲林警逮通犯與歹徒駁火受傷 ,考績竟遭打乙等引議。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圖)民日對此表示,不合理,將協助申覆。 (中央社)

林俞宏去年10月12日自新北市新店警分局調任雲林縣橋頭派出所服務,當月21日警匪槍戰受傷,年終考績卻遭列乙等,引發各界熱議。雲林縣警察局今天發新聞稿說明,林俞宏調任橋頭派出所服務時間較短,據以考評其對單位的貢獻度,惟疏漏槍戰特殊功蹟,評定過程確有不夠周延之處。雲林縣警察局已主動協助林員循救濟管道提起考績復審,除已陳報警政署待審的特殊功績陞職外,另將依考績法申請專案考績,將盡一切力量確保員警權益。

雲林縣警察局李建民指出,年終考績是應以員警全年度整體的表現來考核,不能僅以到任時間來評斷,已要求該局各級主管綜覈名實、信賞必罰,力求準確客觀的考核,絕不能讓努力付出的員警受到委屈。李建民並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警政署長張榮興及雲林縣長張麗善均對此案非常關心,已指示全力協助林員尋提出救濟,務必確保基層員警的權益。

國民黨雲林縣議員李明哲7日在議會總質詢上揭露林俞宏考績案,對於縣警局所提出的作為,他認為,林俞宏的英勇行為應該給予肯定,其付出也應被看到,縣警局所提的做法理應做到維護員警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