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警官喝醉「抓兔子」竟拿她提袋當「嘔吐袋」 戴瑋姍氣炸提告


[FTNN新聞網]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日前在台北市某餐廳餐敘,離開時將裝有個人衣物及重要文件的袋子遺落在餐廳,卻被同桌一名警政署王姓警官拿走,詢問後對方否認,報案後調閱監視器,卻發現王姓警官不僅將袋子拿走,甚至還疑因不勝酒力直接嘔吐在袋子裡並丟棄,讓戴瑋姍氣得怒提告竊盜、侵占及毀損等罪。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說明事情經過。(圖/戴瑋姍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說明事情經過。(圖/戴瑋姍辦公室提供)

戴瑋姍今(2)日受訪說明,上月29日晚間她在台北市銅山街某餐廳餐敘,約晚間10時離開,卻將裝有重要文件及個人衣物的塑膠提袋遺落在餐廳裡,隔日上午致電餐廳詢問,得知袋子已交給同桌用餐的警政署王姓警官。戴瑋姍去電求證,但王姓警官否認,並稱只有帶回「菜尾」,戴瑋姍再致電詢問餐廳,取得監視器畫面後再度詢問王姓警官,對方才稱「再確認看看」。

戴瑋姍說,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發現,餐廳人員一開始有翻看她的袋子,看裡面是什麼,後來才直接交給王姓警官,雙方也有聊天,當時王姓警官看起來沒有醉態,且自己離去前也與對方有近距離對話,王姓警官身上也沒有酒味,為何會在一個半小時後就不勝酒力嘔吐,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是否「續攤」去其他場合做了什麼事?這就不得而知。

戴瑋姍直言,最令她生氣的是王姓警官的態度,一開始致電時對方不是很友善,覺得被誣賴,甚至稱可能是同行另一位賓客拿走;後來她把監視器畫面傳給王姓警官後,對方才改口「會查清楚」,前後不一的說法令人覺得無法信任。

戴瑋姍強調,王姓警官在拿到提袋時,就清楚那是別人的遺失物,最後嘔吐時卻不選擇吐在裝有菜尾的提袋而是她的袋子裡,「原來別人的個人物品比菜尾更不值得?!」且王姓警官既然要協尋失主,就該負責到底,而非事情做一半。

戴瑋姍說,店家曾告知她處理遺失物的程序,若同桌友人願意協助交付失主就會交給同桌友人,如果沒有就放在餐廳裡等失主認領。餐廳之所以會把她的提袋交給王姓警官,是因為王姓警官信誓旦旦地說會把東西交還失主,但王姓警官非但沒有交付失主,甚至說謊不承認袋子的存在,如果沒有監視器影片,她可能完全不會知道袋子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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