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廉」手 維護警譽 新北警察局務實精進拾得物作業程序

新北市警局政風室指派幹部及同仁執行拾得物專案稽核複檢作業。(新北市警察局提供)
新北市警局政風室指派幹部及同仁執行拾得物專案稽核複檢作業。(新北市警察局提供)

新北市警局政風室指派幹部及同仁執行拾得物專案稽核複檢作業。(新北市警察局提供)

為增進民眾對警察機關公正處理拾得遺失物之信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今年所規劃之「拾得遺失物作業專案稽核計畫」,由警察局政風室結合刑事警察大隊,至所轄各分局,深入瞭解基層實務執行情形,稽核成效獲警政署評比為六都第一名。政風室為追蹤稽核缺失改善狀況,特排定複檢作業,並於近日完成,藉此提升員警法紀觀念,杜絕潛在廉政風險。

新北市警察局(一)日表示,每年受理種類繁多、數量龐大的遺失物,以111年為例即高達6萬7,867件,其處理成本與保管責任,對警察機關負擔非輕,且若保管不慎則頗易滋生貪瀆不法疑慮。此次透過稽核自檢方式以求精進,特別針對依法公告期滿無人領取之財物,進行修訂規章以統一作法。

亦即如屬貴重金屬等高價物品則進行變賣,如屬有價電子票證則嘗試辦理退費,並將上述所得價金繳入市庫;至若屬無法變賣或退費者,則依新訂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拾得遺失物銷燬注意事項」,透過採取會同督察人員監辦,以及輔以攝(錄)影存證等謹嚴方式,踐行公正銷燬程序。112年7月20日至8月31日止,共退還465張電子票證,金額達7萬9,649元,以及變賣金飾5批,金額達19萬7,005元。

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表示,採務實創新方式處理遺失物,以避免浪費並增加公益,固屬重要,但更根本的是,透過自主稽核查找不足,滾動檢討以精益求精,從而減免員警因處理不慎而誤觸法網或降低其他人謀不臧的情形,達到保障同仁並增進民眾對警察的信任,才是這次稽核最大的意義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