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殉職後「痛定思痛」 警署要修警械條例

警政署全面檢討,從警械使用條例到員警的基本訓練技能,通通都要依據實務狀況重新檢視,重點是未來要加強「組合訓練」,也就是說巡邏要打團體戰,才能有效提升警方的執勤安全。

拉起白布條,站在台南殯儀館外表達訴求,殺警案引起全台關注,退警協會也站了出來。退休警察協會總會長耿繼文:「我們的歹徒是民眾不是敵人,執勤的警察無從知道他有沒有加害的意思,所以值勤的警察非常地困難。」大聲疾呼該重新審視執勤安全,從槍械使用條例到訓練測驗,都要檢討。

17年前,汐止發生殺警奪槍案,員警洪重男巡邏時遭到兩名歹徒持刀殺害,震驚社會;3年前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公殉職,就怕悲劇一再上演,警政署採購4千多組電擊槍發給基層員警,只是使用率卻偏低。員警:「平常都帶一堆裝備、槍啊,什麼子彈、槍彈,什麼無線電已經夠多了,如果再多帶一個這個(電擊槍),又要冒著萬一追歹徒遺失的風險。」

危機說來就來,除了配備要足夠,員警的基本訓練也得加強,因此警政署預計推動「組合警力訓練」,模擬二至四名員警發現可疑人物的逮捕分工。新北市警察局訓練科教官馮詔民:「勤務上的話大部分都是兩個人以上出勤,一直停留在一對一的訓練,如果在兩個員警他共同面對到問題的時候,可能就會不能彰顯出分工的概念。」殺警案後警界做出改革,不讓失去員警的痛,今天公祭明天就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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