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警用車格」遭拖吊不滿時間標示模糊遭誤導 網:根本不敢停

警備車專用違停遭拖吊(圖片來源:翻自《爆料公社》)
網友停警備車專用車格遭拖吊。(圖片來源:翻自《爆料公社》)

路邊停車格經常一位難求,高雄有名網友日前停車時發現「警備車專用」停車格,上頭標註時間「07-09」及「17-18」,認為該時段為警車專用,於是在晚上6點多停入,卻遭到開單拖吊,原PO不滿地上時間字跡已模糊不清,指稱遭到誤導,引起熱議。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5月初帶著家人到高雄市區,找車位時,發現路邊停車格寫「警備車專用」,一旁標示時間為「07-08」「17-18」,原PO自行判斷該車位應是早上7點至8點以及晚上5點至6點為「警備車專用車位」,於是在6點5分停入,不到15分鐘後就遭開單拖吊。

他在文中提及,「因舉發地上字體模糊標示不清,字意也不明,有計時標示卻沒有任何標誌立牌等。易使民眾誤解,導致違規停車受罰而拖吊。」對此深感不服。

網友停警備車專用車格遭拖吊,不滿地上時間標示不清。(圖片來源:翻自《爆料公社》)
網友停警備車專用車格遭拖吊,不滿地上時間標示不清。(圖片來源:翻自《爆料公社》)

貼文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原PO看錯時間只能認了,「怎麼看也是17-19啊」、「基本上這種不要停爭議一定多」、「就直接禁停就好了還要限時間」、「你確定是17-18?看起來像19」、「沒辦法,這申訴不會過,我就吃了一張」、「基本上,看見警備車專用就不要去停車,那就是警車專停位置,還在糾結幾點可以停,幾點不可以停」、「公務用就是不要去停」;也有一派網友認為,「去申訴吧,申訴是你的權益」、「可以去申訴,類似案件號誌不清是可以免罰的」、「字體這麼模糊本來就不應拖吊」、「這個標示不清楚,申訴應該有機會喔」、「標示不明,留證據可申訴」。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規定,專用性停車位,其專用車種及適用時機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設置,其地面應加繪白色專用車輛標字,並得配合設置標誌告示。警用停車位,依上開規定屬於專用性車位,當限制一般車種停放,違規停放者,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以停車車種不依規定製單處罰。

網友在熱議什麼?
幫確診友送餐被情勒 離譜行為網炸鍋
開鎖500元嫌貴 全網回答超一致
怎麼談薪水?公司主管月薪32k「少得可憐」讓她好困惑
男大生衣服都媽買的!崩潰不敢出門
花錢維護大樓外觀值得嗎?他歎:寧願做健身房、圖書室

今日推薦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