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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未鳴笛闖紅燈嚇壞人 警解釋:尾隨可疑車

台中市 / 林建鋒 蕭鈺燁 報導

台中1輛警車行經西屯路與忠明路口,行駛方向已經轉為紅燈,但警車沒有開警笛就加速闖過路口,把其他用路人都嚇了一跳,警方解釋當時值勤同仁發現前方有可疑車輛,因為太過專注尾隨跟車,因此沒注意到路口應該鳴笛通過,他們也強調警方執勤遇緊急狀況,有道路優先通行權,但沒有絕對通行權,將會加強同仁的交通安全教育訓練。

機車騎士被嚇了一跳趕緊減速讓警車先過,要過馬路的行人也站在原地不敢動,仔細一看台中第一分局警備隊這輛編號107的警車,雖然有閃警示燈,但疑似沒有鳴警笛就這麼無聲無息闖了紅燈過去,事情發生在西屯忠明路口,民眾看到警車闖紅燈的影片覺得相當危險。

民眾說:「當然危險。」民眾說:「不可以這樣啊你要顧慮到旁邊的人。」民眾的行車紀錄器錄到警車闖紅燈的驚險畫面,警方解釋當時是因為巡邏的同仁發現可疑車輛。台中市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賀雲生說:「查詢M-police系統該部車輛的車主是一個通緝犯,所以隨即開啟警示燈,尾隨在其後。」

員警開車經過路口因為太過專注跟車,沒有留意燈號已經變換就通過路口,還好沒有發生意外,但內部將會加強檢討。台中市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賀雲生說:「尾隨可疑車輛,有依規定開啟警示燈並有鳴警報器,為避免意外的發生,仍持續教育所屬,尾隨車輛應恪遵比例原則。」

警方執勤雖然有道路優先通行權,但沒有絕對的通行權,遇緊急狀況按規定要開啟警示燈並且鳴警笛,否則發生事故的話員警還是得面臨刑事與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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