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辦案用實聯制 藍委批如東廠

有法官質疑警方利用簡訊實聯制辦案,引發爭議。圖為民眾到北市美式賣場購物,入場前使用實聯制。(本報資料照片)
有法官質疑警方利用簡訊實聯制辦案,引發爭議。圖為民眾到北市美式賣場購物,入場前使用實聯制。(本報資料照片)

政府因應疫情而建立的「簡訊實聯制」,被質疑成為警方辦案的工具。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賴士葆昨痛批政府如「數位東廠」,要求政府要保護好民眾隱私安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則表示,已要求警政署通令所有警察機關,疫情時期辦案實施通訊監察時,若出現簡訊實聯制資料,要主動排除、不能使用。

立委質疑搜集隱私

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日前撰文質疑刑事局偵辦一起電信詐欺案時,聲請通訊監察,過程中曾運用1922簡訊商店代碼,引發警方辦案用簡訊實聯制資料爭議。

鄭麗文認為,指揮中心一再保證實聯制資料只會作為疫調使用,資料在電信公司,28天後就會自動刪除,但警方卻利用來掌控嫌犯的行蹤,完全違背民眾信任指揮中心所說的「限於疫調使用」的承諾。

賴士葆表示,日前國際人權報告曾指出,台灣「大規模監控」人民各項活動紀錄卻未交代如何運用,威脅人民隱私,政府無能導致疫情大爆發,還利用人民的恐懼及對政府的信賴,藉由數位科技搜集民眾隱私,卻無透明的監理機制,嚴重侵犯人權,根本就是「數位東廠」行為。

賴士葆並稱,簡訊實聯制的成本究竟由誰埋單?政府一下子說簡訊費用由五大電信商全部吸收,後來又編了國庫預算給電信業者,「又拐又騙,民眾要如何相信。」

陳宗彥指出,經了解,刑事局偵辦此案時,自始至終都未用到簡訊實聯制的資料,事實上,警方也未告知指揮中心或提出申請要使用這方面資料。

NCC:警合法取得

陳宗彥強調,簡訊實聯制資訊,指揮中心不會同意任何機關拿去做疫調之外使用。而刑事局偵辦此案,也從未調用簡訊實聯制的資訊。不過為免外界誤解,已請警政署通令所有警察機關,疫情期間實施通訊監察,如有出現簡訊實聯制的內容,要主動排除、不能使用。

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澄清,刑事局是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取得簡訊內容,並未向指揮中心調閱,此事實屬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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