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助理費24年未調 高雄民代助理職業工會籲政府重視

自2000年直轄市議員公費助理費用24萬元至今未調整,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提案修正該法,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職業工會23日表示肯定,並要求民進黨與民眾黨團提出各自草案版本,送進國會共同討論審議。民進黨籍立委黃捷23日也提案修正,呼籲所有民代不分藍綠共同支持。

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職業工會理事長朱洎鋐指出,依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規定,明定每位直轄市議員的公費助理費每月僅有24萬;非直轄市議員每月更只剩8萬元的總額可運用。但這條法源自2000年立法至今,長達24年從來沒有調整過。

朱洎鋐表示,其實公費助理費早已因長年通貨膨脹的因素,存在不敷使用的事實。在這24年間,基本工資已從最初的1萬7280元,調升至2萬7470元,漲幅高達59%,但地方議員的助理卻是什麼都沒有,這根本是在變相削減助理的薪資,同時也使得每位議員能夠聘請的人力更少。

朱洎鋐認為,因應科技的進步,各服務處都在擴大服務的多樣性,助理要會的技能是愈來愈多,但公費助理費總額的規定,卻依然維持在2000年所訂下的標準,實在是相當不符合現況。因此,高雄市民意代表助理職業工會希望透過這次立委的提案,讓中央部會重視地方議會公費助理的勞動權益,並藉此機會健全地方議會公費助理的聘用制度。

黃捷指出,民意代表助理工作內容已隨時代演變而更多元化,相較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軍公教待遇、基本工資調整,公費助理薪資20多年來都未調漲,為了活化政治工作,希望各縣市可以依照軍公教待遇調整及物價指數自行調整,不必再修法,同時應編列加班費,讓專業人才願意投身政治工作,進一步提升公共事務討論的品質。

黃捷表示,在過去擔任議員之初,就向議會關切過為何地方助理沒辦法給予加班費的預算編列,並且在之後每個會期持續為助理爭取加班費及薪資調整,現在有機會進入立院爭取,一定要馬上提案,也希望接下來有排審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