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建議提供里長電動車 盧秀燕:會綜合考量

台中市議員曾朝榮要求市府提供電動機車給各里里長。(張亦惠攝)
台中市議員曾朝榮要求市府提供電動機車給各里里長。(張亦惠攝)

台中市議員曾朝榮30日質詢時表示,環保局空汙基金取之於民要用之於民,目前雲林縣、新北市、高雄市等地區都有提供里長電動車補助使用方案,為何台中市沒有?建議盧市府提供電動機車給全市里長,不僅體恤里長辛勞,還能宣導環保概念。市長盧秀燕表示,會綜合考量評估。

曾朝榮說,里長穿梭在大街小巷服務里民非常辛苦,補助電動機車除可以讓里長服務更為迅速外,更能落實淨零碳排與科技城市的指標,且雲林縣、新北市、高雄市等地區都有提供里長電動車補助使用方案,為何台中市盧政府不行?

曾朝榮指出,台中市南區、西屯區、大里區、烏日區、大雅區、神岡區及和平區均有提供電動車予里長使用,難道這是盧市長一國兩制的精神嗎?期盼盧市要重視基層民意與體恤基層。議員鄭功進議員也認為市府若能配電動機車給里長是帶頭做環保。

市長盧秀燕表示,下屆里長事務費將提高到每月5萬元,至於是否配發電動機車給里長,會再綜合評估考量。

民政局表示,市府相當了解基層里長、里幹事的辛苦,尤其防疫期間,除區里業務,還有防疫相關事務;但里長、鄰長、里幹事相關補助支出都有法規依據,公務員很多支給均需按照法規,市府會持續努力向中央請示與爭取。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很感謝各地里長的付出,但法規事項仍要遵守。關於電動機車補助,內政部先前已公布,里長一個月事務補助費4萬5000元,下一屆會提高到5萬元,費用已包括交通費,民政局會後續向中央請示並研議。

民政局補充說明,另依照內政部111年3月18日函釋,不得另行編列預算補助或購贈機車予村(里)長,對於南區、西屯區、大里區、烏日區、大雅區、神岡區及和平區均未提供電動車予里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