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共享車位」卡開發案 中市府:降低交通衝擊

《圖說》市議員李中指出公家機關都不願「共享車位」,如何要求私權提供。
《圖說》市議員李中指出公家機關都不願「共享車位」,如何要求私權提供。

【民眾網諸葛志一台中報導】為解決都市停車問題,台中市政府推動共享停車位計畫,市議員李中6日指出,市府用交通影響評估審核當工具,若開發商不規畫共享車位就不給過,至少有5、6個開發案被綁架,批評市府於法無據,不要無法無天;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個案執行能否落實會再評估,若有爭議將個案處理。

市議員李中總質詢表示,任何可能限制人民權利或加重人民義務的事項,都需要經過立法程序,共享停車位的概念,他研讀停車場法,並沒有相關政策或議會通過的法規規定,但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卻有某委員強力要求開發商,一定要把共享停車位納入建築設計,否則就不通過交通影響評估。

李中指出,目前至少有5、6家開發商因此延宕開發時程,被耽誤的成本恐轉嫁所有權人或消費者,甚至有開發商等不了,乾脆退場。交通局以交通衝擊評估作為增加相關開發量的條件,要求開發共享車位,完全憑都市計畫委員個人感覺,於法無據,如同藉此綁架開發商,呼籲要依法行政,不要無法無天。

李中當場詢問都發局、法制局局長,表示目前沒有共享車位的專有自治條例,共享車位還沒有納入台中都市計畫相關法規。李中提醒交通局,不要讓委員把個人的理念凌駕於法令之上。如要實施就「先公後私」,機關學校停車位也一起開放。

交通局長葉昭甫回應,交通影響評估源自停車場法,要求商辦與社區規模超過一定的開發面積,設計共享車位,除此之外,開發案要包含停車空間需求、停車場出入動線檢討、開發量體周邊減少交通衝擊,最近有幾個商辦大樓還在評估中,希望降低衝擊。個案執行能否落實,會再進行確認,執行上若涉及私權爭議,則依個案陸續處理。

《圖說》市議員李中呼籲交通局要依法行政,不要無法無天。
《圖說》市議員李中呼籲交通局要依法行政,不要無法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