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家庭照顧假補助與彈性育嬰假 盧秀燕︰支持家庭照顧者 需立法院討論

台中市議會今(29)日總質詢,市議員施志昌、鄭功進與楊典忠為家庭照顧者發聲,由於一般勞工請家庭照顧假並未給薪,希望中市府能給予補助,另外,也希望台中市政府能加入勞動部試辦的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給予市府員工更有彈性的照顧條件。市長盧秀燕表示,由於家庭照顧假被定義為事假,加上企業的意見,目前並不給薪,這部分還需要在立法院討論。而彈性育嬰假的部分,這個月才收到訊息,市府會再研究後續是否加入計畫。

施志昌表示(見圖),今年4月23日進入腸病毒流行期至5月24日止,台中市大肚區通報依公告規定進行停課、停托的班級數共計17班,這涉及的家庭就達上百戶;還不包含其他非公告強制停課托對象,或各級教育單位之自主停課托的部分。而因傳染病停課在家的幼兒,家長就必須自行照顧,但請家庭照顧假卻沒有薪水可領。

施志昌說,反觀公務員,銓敘部預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將針對育有未滿6歲子女須親自照顧者,每年核給7天的有薪「幼兒照顧假」,並且每增加一名未滿6歲子女,另增3天假。如果此案修正通過,未來公務人員將擁有家庭、幼兒照顧假共計一年14天的有薪照顧假。這對勞工會有相對剝奪感。

施志昌建議市府應該加入彈性育嬰假的試辦計畫,雖然法定不給薪,但市府可以自行補助,一天補助一千或一千五玩,如在過去新冠疫情期間,中央就有針對不管是受隔離或檢疫者或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