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疑高虹安市長室加班費多林智堅10倍,又淪「公積金Part2」 高回應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尚未落幕,新竹市議員劉彥伶今(11/22)再爆,自高虹安上任以來這10個月,其辦公室加班時數比前市長林智堅上任第一年高出2倍,共3536小時,加班費則是多了10倍逾42萬元,可是施政滿意度卻吊車尾,懷疑市長室也有「加班費報好報滿」的回捐陋習,是為「公積金都市傳說Part2」。對此,高虹安回應,劉的說法僅是揣測,與事實不符。

劉彥伶今天在市議會質詢時提到,她手上的資料是新竹市府人事處提供高虹安上任10個月以來市長室所申報的加班費。

數據顯示,市長室加班時數共達3526小時,申請的加班費有42萬餘元。為表公平,她又調出林智堅上任第一年的市長室加班費報表,發現高虹安任期的加班時數比林智堅任期多2倍,加班費用則近10倍,若照目前申請趨勢來說,到12月底一定破10倍。

劉彥伶指出,基層努力為新竹市政打拚,十分辛苦,在合法範圍內認真工作都令人感激,不過若依公務員適用的「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來算,每個月加班時數上限是20小時,再平均10個月,算一算有17.63人每天都在加班,而且報好報滿,讓她不禁質疑,市長室是否也有回捐陋習?重蹈高虹安立委時期詐領助理費覆轍,濫用公家資源?

她認為,觀看高虹安市府團隊加班狀況,再對比全國縣市施政滿意度最後一名,整個事態發展她十分不解,呼籲不要用寄生市府的手段,壯大民眾黨。

針對劉彥伶質疑,高虹安在答詢便說,她絕對沒有要求基層員工回捐,市府的參議室、三長也不會,認為劉的說法僅是不實揣測。

另外,新竹市府稍早也透過新聞稿回應,市府所有同仁都是一樣的,只要符合實際加班就可按規定請領加班費或補休。

而不同市長任期,市長室的員工人數也不盡相同,而且市府每年業務都不一樣,不能拿前市長與現任市長做齊頭式比較。譬如2021年前市長室員工加班時數3599小時,和劉彥伶今年公布的數據相近,2022年因人事更迭與選舉因素,加班時數才降為2374小時。

竹市府強調,市長室專案加班簽核制度,從林智堅時期就已經存在,最高紀錄有80小時,可以見得市長室員工加班規定並沒有特例。除此之外,要不要申請加班,都是個人選擇,竹市府能做的就是確保同仁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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