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神Q」球星戴維斯涉家暴前妻 一審判拘役50天

台灣籃壇首位歸化球星「護國神Q」戴維斯(Quincy Davis),去年5月與前妻洽談女兒探視方式時,雙方在中壢分局青埔派出所前爭吵拉扯,戴維斯涉嫌抓傷前妻的左手臂和右前臂,遭桃園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桃園地院今天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現年41歲的戴維斯,從2011年加入SBL璞園建築開啟與台灣的緣分,並在2013年正式歸化為中華民國籍,成為台灣籃壇史上首位歸化球員。他在2013年代表台灣征戰亞洲盃,不僅幫助球隊擊敗中國隊,更打進隊史最佳4強,優異表現被球迷封為「護國神Q」。

他目前仍為PLG新北國王隊中鋒,去年爆發此案後,他遭禁賽20場及罰款新台幣35萬元。

戴維斯3年前與交往多年的空姐女友結婚,兩人育有1女,但婚後不到半年鬧婚變,前年9月雙方已協議離婚。

但檢方查出,去年5月12日晚間7點多,戴維斯將女兒送回家,雙方在溝通女兒的探視及會面方式時突然起口角,前妻手抱女兒,戴維斯卻與對方發生拉扯,導致對方的左手臂和右前臂受傷。

調查指出,戴維斯前妻曾向新北地院聲請通常保護令,但她已聲請撤銷,而桃園地院則在去年4月核發保護令,不過,戴維斯尚未知悉有保護令就與前妻爆發衝突,檢方因此只起訴傷害罪。

桃院審酌,戴維斯已歸化台灣籍,他身為知名籃球員,言行受到關注,縱使他已協調離婚,仍需用互相尊重的方式處理紛爭,不可以訴諸肢體暴力,由於他未能控制情緒,想強行抱走女兒導致前妻受傷,顯示法治觀念有待加強。

由於他應訊時否認犯行,桃院認為他並沒有認真反省錯誤,審酌他侵害他人身體法益程度、無前科及職業、月收入約30萬元等量刑因子後,決定判處拘役50天。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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