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之家噎死人!衛生局查出違規開罰機構30萬:行為人送檢方偵辦
高雄梓官區某護理之家遭爆照護疏失,53歲孫男疑在餵食過程中遭活活噎死,家屬上月16日突接通知孫男往生,調閱監視器發現,照護員無視餵食孫男想吐,直到噎住才通知護理師抽痰,最後斷氣死亡;對此,高市府衛生局今(5/16)說明,機構未善盡督導之責已開罰30萬元,另照服員違規抽痰明確,已主動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孫男胞妹淚訴,今年3月25日替哥哥申請長照喘息住宿式服務,入住梓官公館路某護理之家,原本預計4月17日接他回家,卻在前1天突然接到噩耗才從監視器畫面看到令人心痛的影像。
孫男胞妹說,有位外籍照服員替哥哥抽痰,卻沒注意他是否有不舒服或掙扎,抽完痰就開始大口餵食,看得出哥哥有想吐的表情,卻遭無視,僅輕拍他胸口,又繼續大口餵哥哥二度想吐,照服員依舊無視,就連哥哥轉頭示意不吃了,還被硬轉頭回來繼續餵,這時哥哥已經噎到頭向上仰,照服員才去通知護理師。
孫男胞妹表示,哥哥噎住當下,護理師沒有使用哈姆立克法急救,且原本哥哥還未斷氣,護理之家卻沒有馬上撥打119,竟然讓他慢慢斷氣;經法醫解剖,發現哥哥氣管、食道被塞滿食物,根本是被活活噎死。
孫男胞妹詢問護理之家,為何沒有緊急送醫?卻得到「以他們經驗來看,「住民可能未到院就死亡了,119會罵他們」的回覆;質疑護理之家未及時送醫、當下僅1位護理師,根本也無法應付狀況,明顯有疏失。
對此,衛生局表示,4月19日接獲陳情即已完成調閱監視影像及相關事證調查,照顧服務員有抽痰行為事證明確,已違反護理人員法未取得護理人員資格,執行護理人員業務者,最高裁罰15萬元以下罰金,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事證含違規行為監視器畫面均已主動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另外,機構未善盡督導之責,已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1-1條規定,最高裁罰30萬元以下罰鍰;該機構與衛生局簽訂機構喘息服務契約,已依服務契約第19條中止特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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