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休息時間 衛福部:光靠協議不夠

受雇醫師預計從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一號起納入勞基法,但勞動部認為現行規範的醫師工時仍然過長,還需要與衛生福利部磋商。至於護理人員的工時,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表示,衛福部雖然支持一例一修再修法的「乙案」,但只靠勞資協議決定休息時間恐怕不夠。(戎華儀報導)

 

勞基法一例一休再修法,行政院版提出的草案中,工時鬆綁的「乙案」規定勞工休息時間間隔,可從11小時經勞資協議後改為8小時,適用勞基法的護理人員對這項規定有所疑慮,擔心會壓縮休息時間。

 

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表示,衛福部原則支持乙案,但認為只靠勞資協議就可以縮短休息時間,恐怕不夠有保障。

 

陳時中:『對於要降低11小時我們需要做嚴格的規定,我認為只有勞資雙方的協議恐怕是不夠,我們衛福部應該訂定一個指引,那目前我們在討論的,就是有重大的疫情、重大的災害、突發事件,才可以有這樣地一個縮短11小時的可能。』

 

此外,受僱醫師將從民國108年納入勞基法,目前先以住院醫師工時指引試辦,每週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陳時中認為雖比歐盟高,但和美國差不多,衛福部擔心醫師過勞會影響病人安全和醫療品質,目前處在制度轉銜階段,醫療體系還需要時間去適應,衛福部還在跟勞動部商討中,勞動部也漸漸明白醫療人力規劃跟其他行業不同,醫師納勞基法仍按照既定的時程進行。

 

(圖:資料畫面,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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