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員摔斷手 可獲意外傷害賠償

50多歲的華人護理員宋女士,3月為她的病患買東西時滑倒,摔斷手腕,手術後拿到工傷保險賠償,本已心滿意足,日前雇主的工傷保險公司特意提醒,她可能符合意外傷害賠償資格。律師表示,宋女士是在病人住所的走道摔倒,確有可能獲意外傷害賠償。

3月某天下午,宋女士在皇后區木邊為病患出門買東西,剛走入病人所住的兩家庭屋通往公共人行道的走道,就因未鏟除積雪的路面結冰摔倒。救護人員將她送醫,經診斷後證實其手腕摔斷。由於是在工作時受傷,她成功向雇主保險公司申請到工傷保險,包括醫療費和受傷期間無法工作的三分之二工資。日前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提醒,她可能符合意外傷害賠償資格。

律師戴禺表示,紐約市規定,無論商業樓宇或住宅,下雪天若在早7時至下午5時之間停雪,雪後四小時內屋主或店主必須清掃房屋周圍人行道積雪及結冰;若在下午5時至晚9時之間停雪,屋主須在14小時之內鏟雪;若在晚9時至隔日早7時之間停雪,屋主須在隔日上午11時前鏟雪。若沒依法及時處理積雪將吃罰單;其中商業樓業者及四家庭以上屋主還須格外注意,如果未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剷雪,一旦有人受傷,屋主必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戴禺指出,宋女士摔倒的地點為病人住所走道,不論屬幾家庭屋,都應由屋主負責鏟雪,「宋女士摔倒當天早8時停雪,屋主應在中午12時前鏟雪,並撒上雪鹽等,以防有人受傷」。宋女士可將屋主列為被告,提出意外傷害賠償訴訟,由房屋保險支付。雖然宋女士摔倒時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拍照留證,但當時趕到現場的救護人員可以證明她的摔倒時間與地點,為訴訟提供有利證據。

此外,戴禺表示,紐約州法律規定,一旦獲得包括醫療費、受傷痛苦和後遺症、以及因意外傷害無法工作的工資損失在內的賠償的民眾,應在此基礎上將工傷保險部分退還工傷保險公司,以免重複賠償。「傷者可能退還三分之二的工傷保險賠償,這也是工傷保險公司特意提醒宋女士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