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肇事案 確認癲癇改過失致死罪起訴

護理師肇事案 確認癲癇改過失致死罪起訴

屏東一名女護理師,今年8月開車行經萬丹時,連撞3輛轎車,造成3死9傷,還涉嫌肇逃,檢方一度依殺人罪收押,事後她提出癲癇病史,屏東地檢署認定她舌頭有咬傷,行車記錄器撞擊時,車內一度沒發出聲音,判斷當時是癲癇發作,改以過失致死罪起訴,肇逃部分不處分!

行車記錄器清楚拍下,小客車直直往前方黑色轎車後車廂撞上去,駕駛完全沒任何反應,車沒停下,直接把黑車撞開後,可以聽到,引擎聲越來越大,還在加速往前衝,接下來,就發生更嚴重車禍,繼續撞上兩台車。

這是發生在8月4日,屏東萬丹的3死9傷的重大車禍,車禍現場一團混亂,肇事楊姓女駕駛肇事後還往前開,被懷疑是肇逃,檢方一度依殺人罪聲押獲准,事後她提出癲癇紀錄後,情況大逆轉。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傑:「案發時受傷的情況她的舌頭有傷,勘驗車子裡面的行車記錄器,認定案發當時應該是癲癇發作所致。」

肇逃改判不起訴,就因為女駕駛拿出就醫紀錄,說自己是因為癲癇發作才肇事後,第一時間沒有下車查看。

檢警調閱行車紀錄器,先後撞擊車輛時,都沒有人聽見她發出聲音,直到撞擊波及第三輛自小客車,又過了17秒後,她才發出哭泣,而她也對車禍沒有印象,判定車禍當下應是癲癇發作。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傑:「如果患有癲癇的話她應該是不得考照,另外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114條規定如果有患病影響駕駛的情況,應該是不得駕車。」

屏東基督教醫院神經內科主任詹智鈞:「失去意識有的人會有全身性的大發作,也就是你會看到患者,會從單側或者是同時由雙側,上下肢體不自主的運動,也有人會引起眼睛會上吊或者咬舌情形。」

楊姓女駕駛,就醫後,情緒看起來很平穩,還不時滑手機。

她一開始依肇逃殺人罪收押,如今車禍導向顛癇造成,楊姓女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排除殺人罪,肇逃公共危險罪部分也不起訴。

身為護理師,明知自己有癲癇還開車,也因為癲癇減輕罪刑,這對3位死者家屬來說,無疑是在傷口上灑鹽。(民視新聞洪明生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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